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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化植树工程施工规范
     
    第五章种植
    
    第一节定点、放线
    
    5.1.1定点放线要以设计提供的标准点或固定建筑物、构筑物等为依据。
    5.1.2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要准确,标记要明显。定点放线后应由设计或有关人员验点,合格后方可施工。
    5.1.3规则式种植,树穴位置必须排列整齐,横平竖直。行道树定点,行位必须准确,大约每50m钉一控制木椿,木椿位置应在株距之间。树位中心可用镐刨坑后放白灰。
    5.1.4孤立树定点时,应用木椿标志树穴的中心位置上,木椿上写明树种和树穴的规格。
    5.1.5绿篱和色带、色块,应在沟槽边线处用白灰线标明。
    5.1.6自然式种植,定点放线应按设计意图保持自然,自然式树丛用白灰线标明范围,其位置和形状应符合设计要求。树丛内的树木分布应有疏有密,不得成规则状,三点不得成行,不得成等腰三角形。树丛中应钉一木椿,标明所种的树种、数量、树穴规格。
    
    第二节挖种植穴、槽的质量标准
    
    5.2.1挖种植穴、槽的位置应准确,严格以定点放线的标记为依据。
    5.2.2穴、槽的规格,应视土质情况和树木根系大小而定。一般规定:树穴直径和深度,应较根系和土球直径加大15-20cm,深度加10-15cm。树槽:宽度应在土球外两侧各加10cm,深度加10-15cm,如遇土质不好,需进行客土或采取施肥措施的应适当加大穴槽规格。
    5.2.3挖种植穴、槽应垂直下挖,穴槽壁要平滑,上下口径大小要一致,挖出的表土和底土、好土、坏土分别置放。穴、槽壁要平滑,底部应留一土堆或一层活土。挖穴槽应垂直下挖,上下口径大小应一致。
    5.2.4在新垫土方地区挖树穴、槽,应将穴、槽底部踏实。在斜坡挖穴、槽应采取鱼鳞坑和水平条的方法。
    5.2.5挖植树穴、槽时遇障碍物,如市政设施、电讯、电缆等应先停止操作,请示有关部门解决。
    
    第三节客土、施肥
    
    5.3.1树木生长、发育都离不开土壤,因此土壤好坏影响着树木的成活,具体要求如下:
    a)、种植树木所必须的最低土层应视树木规格大小而定,一般较树木根系至少加深30-40cm以上。
    b)、种植前对土壤进行勘探,化验理化性质和测定土壤肥力。
    c)、对不宜树木生长的建筑弃土,或含有害成份的土壤,必须进行客土,换上适宜树木生长的种植土。
    d)、如设计规定或有特殊要求还可掺入部分腐植土,以改良土壤结构和增加肥力,一般可掺入1/5或1/4的腐植土。
    5.3.2为供给树木养分,促进发育生长,可采取施肥措施,一般要求如下:
    a)、施肥所需肥料应是经过充分腐熟的有机肥。
    b)、施肥量应根据树木规格、土壤肥力、有机肥效高低等因素而定。
    c)、施肥的方法:将有机肥搅碎、过筛与细土拌匀,平铺坑底,上面覆10cm种植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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