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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化植树工程施工规范

    e)、立支柱:种植后需要支撑的树木,可采取单支柱法、双支柱法、三支柱法,支撑应牢固,一般支柱立于土堰以外,深埋30cm以上,将土夯实,支柱的方向一般均迎风。树木绑扎处应垫软物,严禁支柱与树干直接接触,以免磨坏树皮。支柱立好后树木必须保持直立。
    f)、浇水:新植树木栽后24小时内浇第一遍水,此次水量不宜过大、过急,三日内浇第二遍水,十日内浇上第三遍水,此两次水量要大,应浇透,以后转入后期养护。每次浇水后均应整堰、堵漏、培土、扶直树干,第三遍水后可封堰。
    g)、非种植季节种植,应采取以下措施:
    1)、苗木应提前采取修枝、断根或用容器假植处理。
    2)、对移植的落叶树必须采取强修剪和摘叶措施。
    3)、选择当日气温较低时或小阴雨天进行移植,一般可在下午五点以后移植。
    4)、应采取带土球移植。
    5)、各工序必须紧凑,尽量缩短暴露时间,随掘、随运、随栽、随浇水。
    6)、夏季移植后可采取搭荫棚、喷雾、降温等措施。
    5.6.4后期养护:按规定时间为一年,即新植三遍水后转入后期养护,应固定专人负责。主要项目包括:浇水、中耕、修剪、去蘖、防治病虫、施肥、防寒和看管维护。
    
    第六章工程验收及技术档案
    
    第一节验收
    
    6.1.1植树工程验收包括施工中间环节的验收和竣工验收。
    6.1.2凡验收的植树工程均应遵照本技术规范的各项规定和设计的要求进行。
    6.1.3工程中间验收按工程顺序进行,验收后要分别写出验收记录。
    6.1.4竣工验收一般分两次进行,即植树、竣工后和后期养护结束时。
    6.1.5验收单位及手续
    a)、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b)、由上级主管单位组织验收。
    c)、重点工程除由建设单位验收外还需主管单位验收。
    d)、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准备以下资料:
    1)、填写申请验收报告。
    2)、工程中间验收记录。
    3)、设计图纸及变更、洽商资料。
    4)、竣工图纸。
    5)、施工过程有关大事记和需说明的情况。
    6)、外地来苗检验报告以及其它化验资料。
    7)、工程决算。
    8)、施工总结报告。
    e)、验收合格后由验收单位出具验收合格证,双方签字盖章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节技术档案
    
    6.2.1技术档案、施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a)、有关工程任务的批示、拨地手续、设计文件、图纸、概算等有关资料。
    b)、设计变更、恰商记录等手续。
    c)、竣工图纸。
    d)、施工预算和工程决算。
    e)、施工方案和计划、统计资料。
    f)、工程大事记。
    g)、工程中使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或创新资料。
    h)、竣工、验收和移交手续及资料。
    i)、工程总结。
    6.2.2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存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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