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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1、城市街道绿化按道路长度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

    2、市区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

    3、全市形成林荫路系统,道路绿化、美化具有本地区特点。江、河、湖、海等水体沿岸绿化良好,具有特色,形成城市特有的风光带。

    (三)居住区绿化

    l、新建居住小区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辟有休息活动园地,改造旧居住区绿化面积也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5%;

    2、全市园林式居住区占60%以上;

    3、居住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资金落实,措施得当,绿化种植维护落实,设施保持完整。

    (四)单位绿化

    1、市内各单位重视庭院绿化美化、开展“园林式单位”评选活动,标准科学合理,制度严格,成效显著;

    2、达标单位占70%以上,先进单位占20%以上;

    3、各单位和居民个人积极开展庭院、阳台、屋顶、墙面、室内绿化及认养绿地等绿化美化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

    (五)苗圃建设

    1、全市生产绿地总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

    2、城市各项绿化美化工程所用苗木自给率达80%以上,并且规格、质量符合城市绿化栽植工程需要;

    3、园林植物引种、育种工作成绩显著,培育出一批适应当地条件的具有特性、抗性优良品种。

    (六)城市全民义务植树

    城市全民义务植树每年完成,植物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85%以上,尽责率在80%以上;

    (七)立体绿化

    1、垂直绿化普遍开展,人均垂直绿化面积(以竖向面积计算)2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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