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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2、积极推广屋顶绿化,人均屋顶绿化面积0.5平方米以上。

    五、园林建设(12分)

    1、城市建设精品多,标志性设施有特色、水平高;

    2、城市公园绿地布局合理、分布均匀、设施齐全、维护良好、特色鲜明;

    3、公园设计突出植物景观、绿化面积应占陆地总面积的70%以上,绿化种植植物群落富有特色、维扩管理良好;

    4、推行按绿地生物量考核绿地质量,园林绿化水平不断提高,绿地维护管理良好;

    5、城市广场建设要突出以植物造景为主,植物配置要乔灌草相结合,建筑小品,城市雕塑要突出城市特色,与周围环境协调美观,充分展示城市历史文化风貌。

    六、生态建设(15分)

    1、城市大环境绿化扎实开展、效果明显,形成城乡一体的优良环境,形成城市独有的独特自然、文化风貌;

    2、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维护管理措施落实,城市热岛效应缓解,环境效益良好;

    3、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开展,效果明显;

    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0%以上;

    5、污水处理率35%以上;

    6、城市大气污染指数达到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类以上;

    7、城市规划区内的河、湖、渠全面整治改造,形成城市园林景观,效果显著。

    七、市政建设(15分)

    l、燃气普及率80%以上;

    2、万人拥有公共交运车辆达10辆(标台)以上;

    3、实施城市亮化工程,效果明显,城市主次干道灯光亮灯率97%以上;

    4、人均拥有道路面积9平方米以上:

    5、用水普及率98%以上;

    6、水质综合合格率100%。

    八、特别条款

    1、经遥感技术鉴定核实,达不到基本指标,不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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