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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古树名木保护与复壮

    编制说明

    古树名木是大自然留下的宝贵财富和活的文物。为保护我市古树名木健康生长,规范我市古树名木的养护和复壮,2004年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下达了编写《天津市古树名木保护与复壮技术规程》的任务,天津市园林管理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编写。

    由于各地区古树名木树种、保护措施、研究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在国内尚没有类似规程供参照。在编写过程中,我们充分调查分析了我市古树名木资源分布、生长现状及养护管理情况,同时系统总结了近几年我市古树名木保护研究成果,并借鉴了北京、邹城、泰安、太原等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的经验和成果,编写出初稿。就初稿请有关专家进行了座谈、征求意见,完成了本规程的送审稿,最后由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组织了专家审定会,在充分采纳专家意见后,最终定稿。

    本规程包括六章、附录A、附录B和条文说明。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一般规定、保护与日常养护、健康诊断、复壮、附录A.用词说明、附录B.天津市主要古树名木树种名录。

    本规程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和积累资料,如需修改和补充建议请与天津市园林管理局科技处联系(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路44号),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天津市园林管理局

    主要起草人:王和祥陈小奎李宝辰焦春宝刘泽良许连富

    1总则

    1.1为保护好我市古树名木,科学规范古树名木保护和复壮技术措施,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我市市域范围内古树名木,其它需要特殊保护和复壮的树木可参照执行。

    1.3本规程的制定参照了《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建设部《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建城[2000]192号)、《天津市城市绿化条例》、《天津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2004年市人民政府第38号令)和《天津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程》(DB-26-67-2004)。

    1.4古树名木保护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

    2术语

    2.1古树Ancientwoodyplant

    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

    2.2名木Famouswoodyplant

    树种珍贵稀有、树形奇特,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

    2.3古树群Ancienttreepopulation

    10株以上集中分布的或有一定群落组成关系的古树群体。

    2.4古树名木复壮Ancientandfamouswoodyplantrejuvenation

    对生长衰弱或濒危的古树名木所进行的改善生长环境条件,促进生长,以达到恢复树势的措施。

    2.5复壮基质Rejuvenatedmedium

    根据古树名木立地条件,人工配制的特殊栽种介质,具有促进古树生长的作用。

    2.6树冠投影Projectionofatree’scrown

    树冠枝叶外缘向地面垂直投影后形成的影区。

    2.7根系分布区Distributingdistrictoftreeroots

    树木根系在水平和垂直方向伸展形成的区域。

    2.8土壤矿质营养元素平衡Balanceofnutritionalelementinsoil

    根系分布区域的土壤中,各种矿质元素含量的平衡关系。维持和调节营养元素平衡的目的,是使土壤中不发生元素缺失或元素过量。

    3一般规定

    3.1保护古树名木所在地原有的生态环境,并明确划出保护范围。

    3.2古树名木必须挂牌保护。300年以上的古树名木定为一级,树龄在100至300年之间的古树定为二级古树,一级古树用红牌“Axxxx”表示,二级古树和名木用绿牌“Bxxxx”表示;

    3.3古树名木必须设立专项档案,专树专管。

    3.4古树名木不得迁移,严禁砍伐。

    3.5严禁在松、柏类古树名木下铺设人工草坪。

    4保护与日常养护

    4.1立地条件

    4.1.1古树名木生长的土壤应疏松、透气性好,有效孔隙度在10%以上,容重在1.35g/cm3以下,pH值在6.5~7.5之间,含盐量在0.3%以下。土壤立地条件发生改变,不适合古树名木生长的,应采取土壤改良措施。

    4.1.2古树名木生长的土壤含水量应在7%~20%之间。如含水量过高,应做排水处理;含水量过低,应适量灌溉。

    4.1.3距树干5m范围内不得采用硬铺装,如确需铺装,应采用适当透气铺装材料。

    4.1.4古树名木根系区域应适时进行中耕锄草,并保护其周围的有益植被。

    4.2浇水与排水

    4.2.1每年必须浇足返青水和冻水。干旱的年份,春、夏两季旱时也要补水。无铺装情况下,浇水面积应不小于树冠垂直投影面积,浇水要浇足浇透。

    4.2.2冬季可将自然降雪堆在树下。严禁用含盐雪、融雪盐水侵浸树根。

    4.2.3避免园林绿地浇水对古树产生的不良影响。

    4.2.4古树名木生境地势低洼、地下水位高、土壤粘重、土壤含水量高时,必须设渗水井或铺设盲管等有效的排水设施,及时排除根部积水。

    4.3施肥及营养元素平衡

    4.3.1施肥前应先进行土壤理化性质和叶样分析。根据分析结果,调节土壤中的营养元素平衡。

    4.3.2施肥应以有机肥为主,无机肥为辅,有机肥必须充分腐熟,也可根据土壤检测结果配制古树专用肥。

    4.3.3施肥应在吸收根密集分布区域内进行。

    4.3.4古树名木可每年施肥一次,施肥位置应轮换。施用有机肥以土壤解冻后树木萌芽前的早春或落叶后的晚秋为宜。

    4.3.5施肥量应根据树种、树木生长势、土壤状况而定。

    4.4病虫害防治

    4.4.1防治病虫害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

    4.4.2充分利用生物防治方法,积极保护和利用鸟类、昆虫等天敌防治虫害。药物防治应以无、低毒农药为主。

    4.4.3加强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工作,对新发现的病虫害应做好调查、研究和控制,防止病虫对古树名木造成危害。

    4.5树体保护与支撑

    4.5.1严禁在古树名木上乱划乱刻或晒晾衣物;严禁在古树名木旁挖土、取石;严禁在古树周围搭建、堆废土垃圾和架线;不得向树根周围泼生活、工业污水。

    4.5.2古树名木应设围栏,保护树体和根系分布区土壤。

    4.5.3生长在高处、空旷地或树体高大的古树名木必须安设避雷装置。

    4.5.4严禁机械损伤古树名木。在古树名木附近施工时,应提前采取措施保护树体和根系。

    4.5.5凡树体不稳或树体倾斜的古树名木,必须采取加固措施或支撑。支撑部位要垫衬耐腐蚀性缓冲物,不得损伤树皮。

    4.5.6古树名木枝干悬索牵拉、腐朽树干的防腐固化、树体修饰与支撑应以保护为前提。

    4.6树洞修补

    4.6.1古树名木树体出现空洞应及时采取填充、修补等处理措施。

    4.6.2未修补或开敞式的树洞要注意防雨或排水,并及时清理树洞内的碎屑及杂物,避免火灾发生。

    4.6.3修补树洞应先刮除腐朽部分,刷涂1:1:10的波尔多液或5%硫酸铜溶液等防腐剂,做好防腐处理。

    4.6.4修补树洞的填充物应具有弹性,可用青灰封堵洞口,利用砖块、水泥填充时应注意填充物对土壤和树体自重产生的影响。如果树洞过大,宜用钢筋做支撑加固。

    4.7修剪

    4.7.1古树名木修剪应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申报修剪。

    4.7.2古树名木修剪以去除枯死枝、促进树势生长为原则,严禁对树冠进行大幅度修剪。

    4.7.3修剪宜在休眠期进行。

    4.7.4修剪后应对剪口及时进行消毒和防腐处理。

    5健康诊断

    5.1凡属古树名木,必须建立树木档案,包括物候观测、年生长量测定、病虫害发生及防治措施、土壤理化分析等。结合档案记录对古树名木进行跟踪管理。

    5.2古树名木适宜的生长环境:没有被人为破坏;无地上、地下污染;土壤质地、结构、肥力、有机质含量等指标良好;具有供水、排水条件和较好的小气候环境。

    5.3古树衰弱的标准:生长势减退,生长量少,有病虫害迹象,叶色灰暗,枝叶稀疏,小枝有干枯和枯稍现象。

    5.4古树濒危的标准:基本没有生长量,病虫害严重,树体严重损伤,叶色不正常,灰暗或黄化,树冠出现部分的枯枝黄叶,叶片变短变小。

    5.5古树名木健康诊断应首先进行生长势判断和生长环境分析。借助分析仪器和检测手段,进行土壤营养元素分析、叶绿素分析,找出古树衰弱主要原因。有条件的可进行衰老诊断和分析。

    5.6死亡的古树名木需经专家组诊断,出具死亡证明,并查明原因,登记上报。

    6复壮6.1古树名木复壮工作要积极利用成功的做法,吸收与利用新的研究成果和技术,并结合专家指导。

    6.2古树名木复壮应以科学诊断为基础,结合实际,总结经验,提高古树复壮的科技含量。

    6.3古树名木复壮应由具有相应技术资质的单位或有经验的单位施工。

    6.4古树名木复壮应在该项工作的施工技术方案获得批准后实施。

    6.5古树名木复壮措施

    6.5.1阔叶类古树、古油松、古侧柏进行复壮可采用复壮沟技术。复壮沟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挖复壮沟前应先确定古树根系分布区,并找到吸收根,在吸收根外侧挖复壮沟。

    2.复壮沟宜深80~100cm,宽80~100cm,长度和形状应根据地形、地势以及树木生长状况而定,填埋物为复壮基质及树枝。

    3.古树名木复壮基质宜采用松、栎树、槲树、杨树等的自然落叶,60%的腐熟落叶和40%半腐熟的落叶混合,并加入必要的营养元素配制而成。

    4.复壮用的树枝宜分为二层,每层厚10~20cm,可用紫穗槐、杨树等枝条,截成40cm长埋入地下。

    6.复壮沟应与通气管和渗水井相连,以利透气排水。

    6.5.2采用活力管复壮。在古树树冠的正投影外缘,均匀埋设“活力管”4~6根。

    6.5.3古树名木生长地含盐量高或地下水位高,可利用埋盲管的方式降低地下水位和排盐。盲管应埋在树冠垂直投影外围和根系分布区下部,并与市政排水管或竖井连接。

    6.5.4病虫严重危害树木生长的,应及时根治病虫害。

    6.5.5因营养缺失造成树势衰弱的,应及时补充缺失元素,调节营养元素平衡。

    附录A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⑴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⑵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⑶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

    附录B天津市主要古树名木树种名录

    序号树种学名科别

    1油松Pinustabulaeformis松科

    2侧柏Platycladusorientalis柏科

    3雪松Cedrusdeodada松科

    4桧柏Sabinachinensis柏科

    5水杉Metasequoialyptostroboides杉科

    6国槐Sophrajaponica豆科

    7紫藤Wisteriasinensis豆科

    8黄金树Catalpaspeciosa紫葳科

    9皂荚Gleditsiasinensis豆科

    10刺槐Robiniapseudoacacia豆科

    11西府海棠Malusxmicromalus蔷薇科

    12海棠果Malusprunifolia蔷薇科

    13杜梨Pyrusbetulaefolia蔷薇科

    14榆树Ulmuspumila榆科

    15银杏Ginkgobiloba银杏科

    16枣树Zizyphusjujuba鼠李科

    17龙爪枣Zizyphusjujubacv.鼠李科

    18构树Broussonetiapapyrifera桑科

    19桑树Morusalba桑科

    20丝棉木Euonymusalatus卫矛科

    21臭檀Evodiadeniellii芸香科

    22文冠果Xanthocerassorbifolia无患子科

    23白玉兰Magnoliadenudata木兰科

    24臭椿Ailanthusaltissima苦木科

    25柳树Salixmatsudana杨柳科

    26悬铃木Platanusacerifolia悬铃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