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园林绿化 ·规划设计 ·工程建设 ·农林环保 ·内外贸易 ·动植物 ·园艺花卉 ·其他相关 | |||
|
香港特别行政区输入植物检疫规定
根据香港法例第207章植物(进口管制及病虫害控制)条例第4条的规定,输入香港的植物必须先领有由渔农自然护理署发出的植物进出口证及由原产地有关当局发出的有效植物检疫证明书。 任何人士均不得输入第一附表第Ⅰ部分所指定的任何植物(即橡胶、木棉、苹婆属、可可、玉蜀黍及茶叶),除非: ‧植物附有植物进口证; ‧该植物曾在原产地熏蒸或灭菌; ‧该植物附有有效的植物检疫证明书; ‧该植物在入口后须接受检疫。 任何人士均不得输入第一附表第Ⅱ部分所指定的任何植物(即菠萝、柑橘属、番薯、香蕉、棉花、花生及稻米),除非: ‧该植物附有植物进口证; ‧该植物附有有效的植物检疫证明书; ‧该植物是依照第一附表第Ⅱ部分所指定及渔农自然护理署署长所订的任何其它检疫规定而入口。 任何人士均不得输入任何其它植物,除非该植物附有植物进口证和有效的植物检疫证明书。 输入下列植物无需植物进口证或植物检疫证明书: ‧切花; ‧供食用的水果及蔬菜; ‧供人及动物食用或作工业用途的?b物、豆类、种子及香料; ‧木材及木制品,包括藤器及竹器; ‧干烟草及含有干叶的制作品; ‧产自及来自中国的植物。 除供人及动物食用或作工业用途的?b物、豆类、种子及香料之外,所有种子如附有有效的植物检疫证明书,则无须植物进口证亦可入口。 任何人士均不得输入植物害虫或泥土(包括泥、沙、黏土及泥炭土),惟事先获得渔农自然护理署署长签发授权书者则不在此限。 香港植物进口条例对由中国输入泥土并无限制。 任何人士如无合理解释而违反香港植物进口条例,即属违法,可判罚款一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进口植物如属(濒危物种保护条例),申请人必须遵守该条例之限制。 申领香港植物进口证的手续如下: (a)进口人士在把植物付运之前,宜先向香港渔农自然护理署申领植物进口证,以避免植物运抵香港后,接受入境检查时出现不必要的延误。 (b)申请人须填妥一份申请表格,以提供下列各项资料: 申请人姓名及地址*种植材料种类 电话号码出口国家 植物俗名出口国苗圃或公司 植物学名运输工具 入口数量预算抵港日期 输入目的野生或人工培植植物申报 *申请进口附有泥炭土的植物,香港渔农自然护理署会考虑签发 植物进口授权书代替植物进口证,两者的申请步骤相同。 (c)申请人须填妥有关的申请表格并亲临递交或寄函香港九龙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五楼植物及除害剂监理科(柜台服务厅2号窗)或传真至23142622。 (d)如资料无误,香港渔农自然护理署通常可在接到申请书后两个工作天发出植物进口证或植物进口授权书。申请时请注明领取方法:到办事处2号柜位领取或邮寄(惟申请时须连同有地址及邮票之回邮信封)。 (e)申请及签发植物进口证或植物进口授权书均不收费。 (f)申请人收到植物进口证或植物进口授权书后,须留意及遵守文件上所列的各项条件。 另外, 香港植物(进口管制及病虫害控制)条例 章:207标题:植物(进口管制及病虫害控制)条例宪报编号:L.N.331of1999 条:4条文标题:禁止进口某些植物版本日期:01/01/2000 第II部 植物进口的管制 (1)任何人不得从附表1第I部第2栏所指明的国家,进口任何与该栏相对的第1栏所指明的植物,除非─ (a)该植物是在就该植物而发出的植物进口证的条件(如有的话)所规限下进口的; (b)该植物于其原产国已经熏蒸或灭菌; (c)该植物附有有效的植物检疫证明书以证明该植物没染有附表1第I部有关项目的第2栏末部所指明与该植物有关的植物病虫害; (d)该植物是在下述条件的规限下进口的:该植物每株均须在检疫情况下种植直至署长信纳它们没染有植物病虫害为止,或直至署长信纳它们染有病害而必须予以销毁为止。 (2)任何人不得从附表1第II部第2栏所指明的国家,进口任何与该栏相对的第1栏所指明的植物,除非─ (a)该植物是在就该植物而发出的植物进口证的条件(如有的话)所规限下进口的; (b)该植物附有有效的植物检疫证明书; (c)该植物是在与该附表1第II部第1栏相对的第3栏所指明的条件的规限下,并在署长所指明与检疫有关的条件的规限下进口的。 (3)除第5条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进口并非附表1所指明的任何植物,除非─ (a)该植物是在就该植物而发出的植物进口证的条件的规限下进口的; (b)该植物附有有效的植物检疫证明书。 (由1999年第331号法律公告修订) 植物检疫证明书申请表(香港渔农自然护理署) FormofApplicationforPhytosanitaryCertificate(AFCD,HongKong) 发货人名称及地址 Name&addressofexporter 电话Phoneno. 收货人名称及地址 Name&addressofconsignee 件数及包装说明 Number&descriptionofpackage 显著之标志 Distinguishingmarks 来源地(生长于) Origin(Grownat)离港运输方法 Meansofconveyancefordeparture 输入港口 Portofentry最终入口国家 CountryofDestination截仓/离港日期 Closing/Departuredate 产品名称及数量 Nameofproduce&quantity总共 Total 植物学名 BotanicalName 声明:本人声明此乃*野生/栽培之植物或植物产品 DECLARATION:Ideclarethattheplants(s)/plantproduct(s)is/are*wild/artificiallypropagatedspeciesorvariety(ies). (*请将不适用者删去Deleteasappropriate) 附加声明Additionaldeclaration 申请人签署 Signatureofapplicant 验货地点/日期 Location/Dateofconsignmenttobeexamined姓名请用正楷 Name(inBLOCKLETTERS) 日期 Date (注意)Note 1.假若货主由申请日期起三个月内仍未能安排货物给渔农自然护理署检验,本署可拒绝验货,惟并无任何赔偿或退款。 Iftheconsignmentcannotbearrangedbytheapplicantforinspectionwithin3monthsfromthedateofapplication,Agriculture,FisheriesandConservationDepartmentmayrefusetoconducttheinspectionwithoutanyrefundorcompensation. 2.出口濒危植物,出口商须持有本署签发之濒危物种出口许可证。请致电21506974向濒危物种保护科查询详情。 ExportofendangeredspeciesplantsrequiresanexportlicenceissuedbythisDepartment.PleasecontacttheEndangeredSpeciesProtectionDivisionatTel.21506974fordetails. 3.植物检疫证明书须于本办事处一号柜位领取。 PhytosanitaryCertificateisrequiredtobecollectedovertheCounterNo.1ofthisoffice. #请看背页的个人资料收集声明。PleaseseeoverleafforPersonalInformationCollectionStatement. =========================================================================== 曾否使用熏蒸消毒或普通消毒(如有者)Fumigationordisinfectiontreatment(ifany) 日期Date处理时间多长Durationofexposure 药剂及浓度Chemical&concentration处理方法Treatment 此栏由本署填写FOROFFICIALUSEONLY Item()() ApplicationDateReceiptNo.InspectionDateInspectedbyPreparedbyI.F.$$ P.C.No.DateIssuedResultofInspection OKSeeOverleafV.F.$ TransferredToRemarksCheckedByInputBy 香港渔农自然护理署AGRICULTURE,FISHERIES ANDCONSERVATIONDEPARTMENT OFHONGKONG 个人资料收集声明PersonalInformationCollectionStatement ?你所提供的资料将用作申请本署的植物进口证、授权书或植物检疫证明书的有关事宜。?Theinformationprovidedbyyouwillbeusedforpurposesrelatingtotheapplicationforplantimportlicence,authorizationorphytosanitarycertificateinthisDepartment. ?本署可能会将你的资料或部份资料提供给任何代理商、承包商或其它政府部门作统计或调查之用途。?ThesaidinformationoranypartthereofmaybesuppliedbythisDepartmenttoanyagent,contractororothergovernmentdepartmentsforstatisticsorinvestigationpurpose. ?除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所订明的豁免外,你有权查阅和改正你的个人资料。?SubjecttoexemptionsunderthePersonalData(Privacy)Ordinance,youhavearightofaccessandcorrectionwithrespecttopersonaldata. ?查阅和改正个人资料的要求应以书面形式向渔农自然护理署署长提出,地址为香港九龙长沙湾道三零三号长沙湾政府合署五楼,同时请注明你在本署的档案号码。?RequestforpersonaldataaccessandcorrectionshouldbeaddressedtoDirectorofAgriculture,FisheriesandConservationat5/F.,CheungShaWanGovernmentOffices,303CheungShaWanRoad,Kowloon,HongKong.PleasealsoquoteyourreferencenumberinthisDepartment. 香港渔农自然护理署 植物检疫证明书申领指南 国际间通常规定,凡将植物或种植材料输入任何国家,必须附有由输出国家发出的植物检疫证明书,证明该批货物并无感染病害及虫害,且符合输入国家现行植物检疫规例的规定,始能入口。有鉴于此,渔农自然护理署特为有需要的出口商提供签发植物检疫证明书的服务。 申请植物检疫证明书的手续和步骤如下: (a)申请人须事先壹式两份填妥有关的申请表格并应在货物输出本港最少七天前把表格亲自递交到香港九龙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五楼植物及除害剂监理科(即柜台服务厅1号窗)。申请表格及指南可到上述合署五楼索取,或透过互动电话查询服务系统27088885以传真方式获得,亦可以在本署的互联网网页下载。 (b)在申请获得接纳之后,本署会立即签发缴费通知,并请申请人在同一地点的邻近窗囗马上缴交有关费用。收费详情可向有关职员查询。请注意,无论申请人最终是否获签发该证明书,已缴交的费用均不会退还。 (c)交费后,申请人可随即预约本署人员前往存货地点进行验货的日期和时间。验货工作将在一周内作出安排。请留意,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不设检验服务。验货时,货主须负责提供打开及封回包装的人手,并须保证能让本署的验货人员轻易地查看到整批货物。 (d)我们的服务承诺是在货物检验合格后两个工作天之内完成证明书的签发工作。植物检疫证明书须于本办事处1号柜位领取。请注意,只有所有货物经检验合格后,始可获签发植物检疫证明书,所以,申请人应尽量确保待检货物没有被病虫害侵染及不带泥土。同时,申请人亦宜于得悉检验结果后,才进行装货工作。 (e)为了方便市民,本署逢星期二及星期四(公众假期除外)会为数量较少的植物或种植材料提供即日完成的「快证服务」。申请人须于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把待检货物和已填妥之申请表格递交到上述地点,本署会在当天完成检验工作,如货物检验合格,则申请人可于下午四时至五时领取到有关文件。 (f)植物检疫证明书须于货物出口前十四天内签发,方为有效,敬请留意。 此外,根据香港法例第187章“动植物(濒危物种保护)条例”的规定,出口濒危植物无论是野生或人工培植品种,例如兰花、猪笼草及仙人掌等,出口商须持有本署签发之濒危物种出口许可证。申领濒危物种出口许可证的手续,可在上述同一地点7号窗办理。如欲了解详情,请致电21506974或传真23763749与濒危物种保护科(牌照事务组)联络。 如欲进一步了解与植物检疫证明书有关的情况,请亲临上址五楼或以电邮(plantlic@afcd.gov.hk)、电话(21507000)或传真(23142622)等方式与植物及除害剂监理科联络。本署的互动电话查询服务系统27088885亦有提供本署各项服务的简介及设有传真索取各类表格和指南的功能,而本署的网址是:http://www.afcd.gov.h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