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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居环境奖评奖标准

    中国人居环境奖评奖标准

    中国人居环境奖参考指标体系

    一、定量指标

    1.城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3m2

    2.城市燃气普及率:≥92%

    3.采暖地区集中供热普及率:≥65%

    4.城市供水普及率:≥98.5%

    5.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45%

    6.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率:≥20%

    7.城市人均拥有道路面积:≥10m2

    8.城市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11标台

    9.城市绿化覆盖率:≥35%

    10.城市绿地率:≥30%

    11.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m2

    12.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4m2

    13.城市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65%

    

    二、定性指标:

    1.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已依法编制、审批并公布;

    2.各层次城市规划的编制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相关规范的要求;

    3.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实施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

    4.严格依法管理土地,合理安排土地使用;

    5.城市建设投资力度大,城市基础设施日趋完善;

    6.保证城市用水有效供给,水质达到国家标准;

    7.已形成覆盖整个城市的公共交通快速网络;

    8.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功能完善、状况良好;

    9.城市路网结构合理,道路通行能力高;

    10.房屋产权、产籍档案管理科学规范;

    11.房地产市场活跃、交易规则健全,增量市场、存量市场、租赁市场,以及高、中、低档住宅比例比较合理;

    12.多渠道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供应,基本解决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家庭的住房问题;

    13.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全部实行了物业管理,绝大多数的旧住宅小区经过整治后实施了物业管理;

    14.已编制完成城市空气污染的控制性规划;

    15.建立城市空气质量日报制度;

    16.采取切实可行的减少大气污染的措施;

    17.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18.采取有效降噪措施,治理城市噪声污染;

    19.有效控制城市工业废水的排放量,实行达标排放;

    20.规划区内的河、湖、渠已全面整治改造,水体环境质量达到相关标准;

    21.推行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资源的循环利用;

    22.全面实施污水处理收费和垃圾处理收费政策;

    23.行政区域内森林、湿地和生态脆弱区等特殊生态系统得到了有效保护;

    24.城市周边地区植树造林工作成效显著;

    25.各类历史文化遗产保存完好;

    26.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法规、制度健全;

    27.市民广泛参与城市发展的重大决策;

    28.社区内生活、文化、卫生、教育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

    29.社区治安情况良好;

    30.社区公益性活动开展较好;

    31.城市防灾减灾工作成效显著;

    32.积极开展改善人居环境的宣传教育和科普工作。

    

    三、相关条件:

    1.已被命名为节水型城市;

    2.已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注:为与“建设‘十五’计划”的指标设计相对应,定量指标中的人口数,仍按“非农人口”进行统计。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及内容

    主题1:居民住房状况的改善

    建立了完善的住房供应体系;

    停止了住房实物分配,全面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有效启动了廉租住房;

    基本解决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家庭的住房问题;

    房地产市场增量和存量房销售比例以及高、中、低档住宅供应比例协调;

    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得到有效启动;

    商品房空置量处于合理的区间;

    住宅建设广泛采用无障碍设计,注重养老设施建设,有效改善残疾人、老年人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

    房屋产权、产籍档案管理科学规范;

    房地产交易、产权登记程序合理、服务规范;

    市场规则比较健全。

    

    主题2:住宅科技研究及成果转化

    编制完成住宅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引进和开发关键技术,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发展;

    积极推行康居示范工程,引导住宅规划设计质量的提高和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

    推广应用先进的结构建造技术,增进居住功能;

    积极推广应用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促进住宅整体技术的进步;

    注重住宅基础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和技术突破;

    在住宅技术集成、技术整合方面成绩突出;

    在推进住宅标准化工作、实施工业化成套技术方面有杰出贡献;

    在住宅部品生产、运行和流通体制方面,努力实现通用化、系列化、标准化,改善部品质量。

    

    主题3: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

    新建小区全部实行物业管理,旧小区全面整治后积极推行物业管理;

    社区内生活、文化、卫生、教育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经常性群众文体活动丰富多彩、健康有益;

    社区居民团结互助、文明居住,重视开展社区的公益活动;

    社区社会稳定,治安情况良好,各类矛盾得到有效的协调和化解;

    重视失业或下岗人员的就业安排,社区里没有工作能力的老弱病残人员及其子女得到有效的接济;

    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妇女参与社区的公共服务及管理的程度较高;

    社区有居民参与公共决策的正式程序,并得到认真实施;

    重视社区之间的协作与交流。

    

    主题4:减少空气污染

    加强城市燃气设施建设,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减少城市煤烟污染,逐步实现集中管道输配燃气;

    三北地区城市积极发展集中供热,逐步实行用热商品化、货币化,努力提高城市集中供热水平和热能利用效率;

    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城市工业废气和机动车尾气的治理;

    城市内的建筑施工场地有防止扬尘的措施;

    建立城市空气质量日报制度;

    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主题5:水环境治理

    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建有较为科学、完善的城市排水系统;

    重视工业废水综合防治技术的应用,有效控制城市工业废水的排放量,实行达标排放;

    加大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能力明显提高;

    全面实行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推动污水处理企业化和产业化进程。

    规划区内的河、湖、渠已全面整治改造;

    水体沿岸绿化良好、具有特色,已形成绿化景观。

    

    主题6: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积极推行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促进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

    积极推行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利用技术的应用,重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可燃气体、有机肥料和热能等资源性产品的合理利用,促进城市生活垃圾的资源化;

    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染防治的技术政策,科学、合理的选择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不断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水平;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建设和运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城市生活垃圾经处理后达到无害化标准。

    

    主题7: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完善城市各类用水的区别水价和超额累进加价收费制度,有效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和优化配置;

    加强城市供水设施建设,保证城市用水的有效供给;

    重视城市水源地保护,建立水源地水质报告制度;

    重视城市供水管网的技术改造,有效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

    大力开发污水回用技术,促进污水资源化利用;

    开展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积极创建节水型城市并已被命名。

    

    主题8: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方针;

    已完成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编制,并按程序经过批准。严格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建设管理;

    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规定》,风景名胜区内的各项建设项目,其建设选址按规定经过审批;

    风景名胜区内没有破坏自然、人文景观,违章建设,乱砍树木,捕猎动物等行为发生;

    古建筑、古树名木保存完好;

    风景名胜区内有严格的消防管理制度并得到认真的执行;

    风景名胜区内的生态、生物多样性得到了切实有效的保护。

    

    主题9: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

    制定了相关的法规或规章,以及相应的保护措施和政策;

    已编制有关的保护规划,并按规定的程序依法批准实施;

    保留了真实的历史遗存,有较完整的历史风貌,并在保护规划中划定了保护范围;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状况良好,未列入保护等级的历史建筑也得到妥善保护;

    注重对地方传统特色文化进行保护,包括地方戏剧、传统工艺、饮食、民俗等;

    对于具有旅游价值的保护区,制定了相应的游客管理措施,并注意避免由旅游引发的对居(村)民传统生活方式产生的不良影响;

    建立有规范的保护管理档案。

    

    主题10:城市防灾与减灾

    城市各项建设严格执行国家的强制性规范;

    完成对城市险情和易受伤害程度的评价,根据实情制定以社区为重点的、系统的防灾减灾规划和实施细则,并认真执行;

    建立早期灾情警报系统,及时向居民发布灾情警告;

    划分各主要职能部门和行为主体在防灾减灾方面的职责,有完整的危机处理程序和对策;

    做好城市防灾减灾的宣传工作,提高城市居民(特别是老弱病残人员)和各有关方面的防灾减灾意识,确保他们行使知情权和参与权;

    重视城市之间防灾减灾方面的协作与交流;

    

    主题11:灾后重建工作

    城市政府对灾后重建工作制定了近期规划和长远目标,从资金的筹集、人力的动员到重建工作的开展,都制定了具体的实施计划。

    政府各部门要明确界定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争取同所有社会团体、民间组织进行广泛合作,支持各种参加救济、恢复和重建的活动,使重建恢复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把受灾的损失降到最低。

    在灾后重建的工作中要重点考虑老人、妇女和儿童的需要,鼓励妇女积极参与灾害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住宅、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及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得到较好的恢复和发展。

    

    主题12: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

    城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已按法定的程序、权限审查批准并公布;

    镇规划范围内的各项建设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

    镇区绿化状况良好,主要街道和河、渠两岸植被丰富,镇域内各类古树名木保存完好;

    城镇供水设施良好能满足需求,水质综合合格率优良;

    镇区能源结构合理,燃气普及率较高;

    镇区主次干道路面铺装达到较高水平,路灯等设施齐全有效;

    镇区主次干道、公共场所和集中居住区有地下管渠排水设施,实行雨污分流;

    镇区污水经过处理和综合利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污染水体;

    对工业废水进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

    镇区防洪、排涝、消防等各类防灾设施符合标准、安全完好。

    重视镇区住宅小区的设施配套和环境改善;

    镇区基本实现平均每户拥有一套功能相对齐全、综合质量较高的住宅;

    重视镇容镇貌管理,成效显著;

    垃圾站点分布适宜,设施完好;

    镇区公厕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卫生状况良好;

    镇区粪便、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理,无露天堆放。

    

    主题13:城市交通状况的改善

    有完善的城市交通规划体系和合理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

    有完善的城市路网结构及道路交通设施,城市道路的通行能力高;

    积极推进公共交通优先政策的实施,在城市主干道上,设置公交专用道和优先通行信号设施,形成覆盖整个城市的公共交通快速网络;

    建立了先进、高效的城市公共交通指挥系统;

    城市客运市场规范有序,管理法规健全;

    建立起城市公共交通的监管体系,确保行车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主题14:生态保护及城市绿化建设

    重视对行政区域内森林、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地区和生态脆弱区等特殊生态系统的保护,并将其列入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规划中;

    重视城市在周边地区植树造林等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工作;大力推进城郊绿化,在城市周围、城市功能分区的交界处建设绿化隔离带;

    认真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严格实行城市绿线管制制度;

    重视城市中心区绿化建设,努力提高城市绿化水平;

    城市道路绿化情况良好;

    城市公园绿地布局合理、分布均匀,公园设计突出植物景观,绿化面积符合标准,绿化种植植物群落富有特色,维护管理良好;

    城市绿化建设因地制宜,积极培育区域性的乡土树种、草种,加快新品种的研究和引种驯化,丰富植物物种;

    城市广场以植物造景为主,乔、灌、花、草有机结合;

    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法规健全,古树名木保护建档立卡,责任落实,措施有力;

    全市各单位重视庭院绿化美化,城市全民义务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高;

    新建居住小区和改造旧居住区重视绿化建设,小区绿化符合标准; 

    主题15:通过宣传、科普教育和科研成果促进人居环境改善

    热心从事改善人居环境的社会公益事业,在改善人居环境领域积极进行宣传、科普教育工作,贡献突出、成效显著。

    长期致力于改善人居环境的科研工作,其研究理论成果、科研成果,被证明确实有效,并已广泛传播,对人居环境的改善做出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