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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关于绿地过密树木进行合理调整通知
    近年来,随着首都园林绿化事业的不断发展,绿化设计、施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有效地促进了城市生态景观环境的改善。但在少部分城市绿地中出现了树木过密的情况。一是单纯追求绿地近期效果,在新建的绿地中将苗木种植间距安排过密,既提高了绿地建设成本,又不能保证今后各种苗木有正常的生长空间。二是一些绿地随着树木的不断生长,出现树木间距相对过密现象。上述绿地如得不到及时调整,既是一种资源浪费,又由于树木缺乏合理的生长空间,造成通风透光差,树木难以正常生长和形成完整的树冠,长势逐渐衰弱,易发生病虫危害,养护成本加大等一系列问题。为了创造植物合理的生长空间和生存环境,更好地发挥生态、景观功能,针对当前我市少部分城市绿地树木过密现象,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把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贯穿于园林绿化规划、设计、施工和养护管理的全过程,认真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的意见》(建城[2007]215号)、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开展节约型园林绿化工作的通知》(京绿城发〔2007〕9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厉行节约,务求实效,确保首都城市绿化的可持续发展。

    二、现状绿地内应保持树木正常生长的合理间距。在确保生态功能、景观效果及不改变绿地原有结构、布局和植物布置特点的前提下,如存在树木生长过密,严重影响树木正常生长的情况,应科学合理地进行适当调整,以确保树木正常生长的需要。确需调整的绿地一般应该按照灌木避让乔木、速生树避让慢生树、弱树避让壮树的原则进行,特殊情况下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灵活掌握。总之,要做到科学合理。

    三、因树木过密确需进行调整,应提前做好调整设计方案,可请专家进行论证,并按批准的设计方案办理树木移植手续,必要时应该通过公示对公众说明情况,避免造成误解。调整出的树木应得到妥善应用,并选择最佳时间进行移植,确保成活率。

    四、新建绿地的设计和施工,要充分兼顾绿地的近、中、远期的景观效果,植物材料种类的选择、种植规格、间距要适度,配置要合理,确保绿地长期、持久的生态景观效果。在依法应该由市园林绿化局进行绿地方案审核的基础上,各区、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该对本区、县所有新建绿地的设计施工图进行审核把关,避免今后继续出现新建绿地树木配置过密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