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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公布杭州市第六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推进杭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完善我市名城保护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等价值的非文物建筑的保护与管理,市政府决定,将太庙巷58号等53处历史建筑列为杭州市第六批历史建筑进行保护。现将杭州市第六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单予以公布。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杭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市政府令第215号)的有关规定,各司其职,加强对我市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和宣传。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和危旧房改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历史建筑的组织、协调、保护管理、建档设牌、监督等工作;市规划局要会同市园文局和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组织编制第六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图则及第七批拟保护历史建筑名单;各区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措施,充分发挥其在名城保护中的积极作用。

    附件:杭州市第六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单.doc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