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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绿化委员会、林业厅(局),各有关部门(系统)绿化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绿化委员会,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绿化委员会、林业局: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计划的起步年、全民义务植树三十周年,也是全面实施各项造林绿化规划、落实森林资源“双增”目标的关键年,做好2011年造林绿化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11年的造林绿化工作,实现林业建设“十二五”开局良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发动,营造造林绿化良好氛围

    宣传发动是推动造林绿化的第一道工序,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2020年森林资源“双增”目标,制订宣传活动方案,大力组织开展“义务植树,呵护自然”主题宣传活动,隆重纪念全民义务植树三十周年,大力营造全民参与现代林业建设的良好氛围。广泛宣传各地区、部门、单位义务植树和城乡造林绿化活动,以及涌现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提高全民绿化意识、生态建设参与意识和履行植树义务意识。大力宣传实现林业“双增”,增加森林碳汇,减缓气候变化,维护生态安全的重大意义,增强人民群众参与造林绿化和林业建设的紧迫感;广泛宣传义务植树的全民性、义务性、法定性、公益性,以及实现形式的多样性,宣传三十年全民义务植树的巨大作用和伟大功绩,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造林绿化和林业建设的荣誉感;深入宣传全民义务植树、荒山荒地造林、城乡绿化美化、森林抚育经营、有害生物防治、护林防火和名木古树保护政策,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参与造林绿化和林业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利用国家植树节、各地植树日、植树周、植树月以及全民义务植树《决议》颁布日、国际森林日、地球日、环境日、防止荒漠化和干旱日等,大造宣传声势。除了注重广播、电视、报刊、书籍等常规媒体宣传以外,更要重视通过各地、各部门网站和手机短信等新媒体的宣传,并通过板报、展板、标语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创新体制机制,提高造林绿化管理水平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适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森林抚育经营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有效机制。因地制宜发展农户、林业合作组织、公司基地加农户等多种造林组织形式。积极推行林权单位提供苗木、群众义务整地、专业队栽植等有效造林方式,发挥各方优势,提高造林成效。加快林业增长方式转变,将森林经营放到与造林绿化同等重要地位,坚持一手抓造林绿化,一手抓森林经营,全面提升林业发展水平。认真落实造林补贴、森林抚育补贴以及碳汇造林、能源林试点建设要求,严格执行技术规定,加强检查考核,不断总结推进。积极扶持特色林果、生物质能源龙头企业,培育公司+农户产业链,以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带动造林绿化。严格执行种苗生产经营以及造林、低改、抚育、森防、生态工程建设的各项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规范资金使用和拨付程序,建立健全造林绿化设计、施工、监理制度。实行城镇绿化、村屯绿化、通道绿化、单位绿化与基本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完善义务植树登记、统计、检查、考核制度,加强乡镇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义务植树属地管理,结合当地实际,拓宽义务植树实现形式,提高适龄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

    三、依靠科学技术,提高造林绿化质量效益

    推行造林绿化从设计、采种、育苗,到整地、栽种、抚育以及有害生物防治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切实加强珍贵树种以及适应性、抗性强的优质乡土树种繁育,优化种苗供给结构。积极推行有利于植被保护和水土保持的穴状、带状整地,因地制宜地推广机械整地。在生态林区域、森林防火期间严禁炼山整地。加大混交林、珍贵树种、优质乡土树种、无公害标准化核桃等特色林果培育技术,以及困难立地造林、煤矿等矿山复垦绿化技术推广力度。全面推行现代森林抚育经营技术,广泛开展未成林造林地抚育,科学推进低产低效林改造,积极探索工程治理先进模式。加强营造林队伍技能培训,提高营造林队伍素质。

    四、强化资源保护,巩固造林绿化建设成果

    切实增强防灾意识,制定防灾预案,做好防灾减灾人力、物资、设备、技术准备,加强自然灾害以及泥石流、滑坡、森林草原有害生物和火灾等次生灾害的预防,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加强种子园、母树林、苗圃、新造林地和绿地、古树名木、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的防灾减灾工作,切实防范灾害给造林绿化造成的损害。严格执行《森林法》、《草原法》、《城市绿化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关于禁止大树古树移植进城的通知》(全绿字[2009]8号)、征占用林地管理、营造林质量管理,以及林业生态工程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防范森林草原有害生物发生、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杜绝采挖大树古树,防止出现造林质量事故,保证林地绿地草原监管到位。

    五、切实加强领导,推进造林绿化顺利发展

    进一步建立健全造林绿化任期目标责任制,自省至乡、从部门到单位,逐级签订造林绿化目标责任书。加强责任制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相结合,及时通报考核结果。加强目标责任和年度任务执行的督导、检查和奖惩兑现,对工作不落实,数量、质量、目标达不到要求的,在造林绿化等资金安排、森林采伐指标、绿化先进表彰名额分配等方面进行调控。高度重视并做好“十二五”和到2020年造林绿化规划的编制工作,层层细化规划内容,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加强造林绿化基础设施建设,将苗圃、造林配套水利灌溉设施及作业道路统筹纳入各地区、各部门建设规划。加大地方财政和部门资金对造林绿化的投入,确保目标任务完成。不断优化社会造林投资环境,拓宽绿化资金渠道,广筹生态建设资金,鼓励、引导培育优质林、特色林、混交林。切实加强各地区、部门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和造林绿化行政主管机构及其队伍建设,强化落实造林绿化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服务等职能。

    新年伊始,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做到早研究,早部署,早动员,早准备,早开展。特别是,针对部分省区出现的旱情,及时研究提出工作方案,抓紧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做好种苗准备,搞好种苗储藏、越冬、调剂,加强检验检疫,确保有充足、优质的苗木供应今春造林。提前做好整地,落实人力、物资、机具、灌溉设施以及组织、宣传经费。做到不误林时,适时推进,确保完成2011年造林绿化任务。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