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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仇保兴同志在全国城市湿地资源保护管理现场会上的讲话》的通知

  三、城市湿地资源保护利用要正确处理的若干关系

  一是城市湿地保护与城市经济社会之间的关系。我国很多城市都是依水而建、因水而兴。中华民族是农耕文明最悠久的民族,自古以来都是逐水草而居的,我国大多数城市都诞生于水系。历史上看,中华文明的诞生和兴衰存亡都与水生态有着密切关系。我国的大部分农田都是平坦的,不像欧洲国家是起伏不平的,我国75%的农田属水浇地,占全世界水浇田总的60%以上,可见水系、湿地确是中华民族生存的命脉。城市水系则是现代城市生存成长、持续发展的生命线,具有供水、交通运输、防灾、雨洪调节、生态安全、调节气候等不可替代的复合功能。

  历史上几乎所有城市的衰亡都是跟水系的枯荣直接相关,如果水源被污染,湿地被破坏,水循环被中断,必然威胁到城市的安全与发展。在城镇化的中后期中,国家85%以上的GDP产生在城市,将来城市还将拥有大约75%以上的全国人口。城市的兴衰存亡关系到民族的兴衰存亡,而城市的兴衰又基于城市水系。城市水系中的湿地是城市之肾,如果“肾”衰败了,整个城市功能必然瘫痪。许多历史各城的繁荣昌盛就是因为有了湿地的存在。比如元代定都北京,就是因为有莲花池美丽的湿地。但是,现在莲花池的现状已经无法让人联想到它曾经的美丽,而且因为其生态功能丧失,几乎每年都遭受洪涝灾害。城市又因水而秀、因水而美。不仅因为水景是最美的城市景观,水是最重要的城市生态调节因子,还因为水是柔的、阴性的,与刚硬的、阳性的城市建筑形成阴阳互补协调的关系。这也是城市健康的中国文化注释。

  一些城市的水体被污染、湿地被破坏、PM2.5严重超标,破坏了城市生态系统的阴阳平衡,严重影响城市的健康,谈不上宜居、宜业、宜游。事实上2006年铁岭市恢复建设莲花湖城市湿地公园,不仅提升了城市形象、城市品位,还大大改善了老百姓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也提升了这个城市的竞争力。一批国内外的500强企业落户铁岭,与其美丽的城市环境直接相关。正是城市湿地资源为城市发展提供了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动力,我们一定要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始终坚持生态优先,保护第一。保护好城市湿地,等于保护了城市竞争力,保障了城市经济社会长远发展。

  二是城市湿地保护与城市生态安全,特别是水资源安全的关系。健康的城市湿地是城市安全的关键。当前我国城市发展面临的两大主要威胁是耕地减少和缺水。缺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资源性缺水,另外一种是水质性缺水,其中80%以上属水体被污染造成的水质性缺水,因而出现了“江南水乡没有水喝”的现状。一个城市,如果缺乏健康的湿地水系,自然的水循环、自净化和再利用就无法实现。这是因为95%以上的水都是就地循环利用的,而且是动态均衡的,水源一旦被污染无法利用,这个城市就不可能得到健康发展。城市湿地不仅可以补充城市建设和发展不可或缺的水源,对城市地下水形成有效、持续、稳定的补给,同时可以提供良好的生物栖息环境,可以依靠湿地生物来净化水质、保护水源,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城市湿地是整个区域水文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作为城市“蓄水池”起着蓄水和雨洪调节、控制地表径流量、调节区域的水平衡和小气候、减少热岛效应等作用。一方面,城市的建设强度越高,硬化地面面积越大,一旦下大雨,雨水径流总量和雨洪峰值流量就越大,市民生命财产受到的威胁也就会越严重;另一方面,城市快速发展,湿地资源被不断侵占,面积在缩小、质量在下降,其蓄水防洪和生态调节功能逐渐减弱甚至丧失。长期以来,我国一些地方用单一的水利工程措施进行城市抗旱、防洪和开发,而不注重利用湿地对雨洪的储蓄和净化利用,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城市地下水位下降,水系、水源枯竭、水体污染、水网功能退化等问题。如华北地区,解放初期,老百姓打井五米,地下水就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现在要打150米深才能看见水。地下水位下降反过来导致地表承载力的变化,必然影响所有地面工程和建筑安全。事实上自然界的“湿地”和“雨洪”的关系犹如鱼和水的关系。如果城市湿地保护有力,湿地能起到良好的滞洪、蓄洪、净化水质等功能,雨洪就能与城市和谐共生。由此可见,湿地是城市安全最基本的元素之一,没有健康的城市湿地,也就丧失了自然的滞洪能力。今年进入雨季以来,我国包括首都北京、武汉等许多城市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内涝灾害,这都与湿地的蓄水防洪功能退化直接相关。因为城市越大、城镇化水平越高,越容易在城市上空形成逆温层,导致局部地区暴雨几率大增。北京从上世纪90年代之后出现了一种非常反常的现象,那就是暴雨一般不下在山区,而是下在城区。比如今年的“7.21”,北京遭遇到60年未遇的特大暴雨,城区下了200多毫米雨水,山区平均仅下了50多毫米,密云水库只补充了其实际蓄水量的30%,还有70%仍放空。城镇化等导致城市周边微气候和地理空间格局的变化,使得城市湿地调节功能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可以说保护城市湿地就等于维护城市安全。

  三是城市湿地科学管控和合理利用的关系。合理利用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在生物多样性持续改善的条件下,通过生态系统保育和管理措施,维持湿地的基本生态功能。“绝对保护”和“无序开发”等极端理念在城市湿地规划工作中都是不可取的,因为城市是人类活动最频繁的地方,像自然保护区那样,只许动植物等生存条件更美好,而禁止人类进入,在城市湿地是无法实现的。所以,城市湿地的保护和利用是一对非常特殊的矛盾关系,既要保护好湿地生态,让其中的各类物种都能生存繁育,又要合理利用,使湿地为人类生活更美好服务。这是一个非常值得研究的问题,这方面,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和教训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城市湿地大多处于城市边缘甚至城市中心,具有巨大的经济和生态价值,相比其他类型湿地,需要更强制性的行政保护措施,才能保障合理利用和可持续性,保证湿地的生态和社会效益得以持续发挥。目前一些地方没有处理好两者的关系,过度开发湿地的各种资源,不仅会导致湿地资源枯竭,还对湿地生态系统产生了不可逆转的负面影响。只有做到以保护谋发展,以发展促保护,开展城市湿地生态保育和社区管理,探索形成共同保护、共同受益的长效机制,才能实现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双赢”。像杭州的西溪湿地,曾经居住在里面的农民养殖了3万多头猪,所有的粪便都直接排到湿地中。猪粪是很好的鱼饲料,能让鱼长得又快又肥,但西溪湿地水体却彻底地变臭变质了。尤其是夏天,西溪湿地臭气熏人,完全丧失了自净功能,更不用说游玩观赏了。史实中,南宋时期西溪湿地是纵横交错的河港,掩映在茂密的树林之中,是与杭州西湖齐名的景观水系。但由于过度片面的生产性,原有的湿地丛林变成了3万多头猪和几十万吨鱼的生产场所地,整个湿地生态系统被完全破坏了。

  上世纪90年代末,杭州市政府下决心对西溪湿地进行全面恢复和保护,经过科学规划和保护建设,逐渐恢复了水系和湿地生物,其生态功能和景观效果也得以恢复,如今又成为中外闻名的湿地美景。

  可见,片面单一地利用城市湿地不仅会造成湿地资源的枯竭,而且还会对城市湿地生态系统造成不可逆转的负面影响。湿地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有机组成部分,必须在保护的前提下科学规划、合理利用,一要寻找城市湿地生态功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平衡,二要在规划建设中妥善处理城市湿地与城市重大基础设施之间直接而又共生互利的关系,充分考虑保护水体、文化和自然景观、水生态、防灾等因素,并全面分析评估城市建设强度对湿地造成的影响。

  在城市湿地恢复和保护建设中,一方面我们要反对一些北方缺水城市盲目乱挖大水面,造成水蒸发浪费,只得长距离调水来补充,导致原有自然水系的水源分配秩序被打乱;另一方面,也要反对盲目占用和破坏已经具有悠久历史和生态自适应性的原有城市湿地。我们强调对于现有的或者历史上存在的水系或者城市湿地要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如果不注意保护历史的遗存、尊重古人的创造和严格保护城市湿地生态的复杂性,就会毁坏这些宝贵的资源,也就等于毁坏了城市的未来。作为城市的管理者和决策者,一定要转变湿地保护与利用就是对抗、冲突的思维与决策定势,要认真处理好保护与利用之间的关系,遵循生态学原理,湿地生态自身的繁育规律,科学、可持续的合理开发利用湿地,使湿地与人类和谐共存。

  四是城市湿地自然恢复和园林化建设的关系。城市湿地的恢复要遵循生态学原则、近自然原则和生物多样性原则,充分利用原有的水体、植物、地形、地貌等自然资源,尽可能以自然恢复为主,尽量恢复湿地的自然原貌、历史原貌,保持城市湿地生态系统整体性、完整性、独特性和地域特色,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协调平衡,而不是盲目抄袭国外景观,领导主管臆断。二战时期的英国首相丘吉尔曾说过:“所有的政治家都有欲望在地球上留下自己的痕迹。”不同的是,有些政治家是用精神和才华,尊重和汇集专家学者意见和民智,顺应自然和客观规律决策,而还有一些政治家是用看得见的巨大人工工程、高楼大厦来彰显自己的功绩。更有些地方领导主观意识太强,连种什么树、什么规格、怎么种等都得自己说了算,根本不遵守公开、公示等管理程序,更不尊重专家意见。甚至就因为领导一句话,原本生长旺盛、民众喜爱的乡土植物、适生树种一夜之间全部更换成领导喜欢的外来树种,不仅造成了原生地的生态破坏,更因为砍伐、树木移植后大量死亡等造成了巨大浪费。可谓是生态劫难!这种做法的结果不是流芳百世,恐怕要遗臭万年。当前这样的问题比较突出,需要特别注意纠正。

  城市园林绿化与城市湿地的关系问题,绝不能凭“长官意志”来处理,而应体现陆地园林与湿地的共生性和互补性,既要满足人民群众的审美、游赏等需求,更要满足生态保育的要求。只有尊重科学、顺应自然、符合生态的才是美的,只有多样性的才是美的,因为人类的天性就是亲近自然和喜爱丰富的多样性,而不是某些领导个人心中单一的表现形式。在湿地植物配置方面,一是要考虑植物种类的多样性,二是要尽量采用乡土植物,形成丰富错落的湿地景观。在湿地的岸边环境设计方面,一定要生态驳岸,绝对不能搞“两面光”、“三面光”。这不仅可以使水面与岸线呈现一种自然的生态交接,既能加强湿地的自然调节功能,又能为鸟类、两栖爬行类动物提供生活的环境;同时还能充分利用湿地的渗透及过滤作用,并且从视觉效果上来说,这种过渡区域能带来一种丰富、自然、和谐又富有生机的景观。

  回溯历史许多城市湿地功能丧失,80%都是由于错误的“建设性破坏”所造成的。总的来讲,我们要尊重和顺应自然、尊重当地的历史文化、尊重群众的长远利益,系统考虑城市湿地的完整性、协调性、历史文化性、生态安全性、功能复合性和利益共享性,科学开展城市湿地生态修复工程,避免湿地保护与恢复过程中过度人工化而造成“建设性破坏”,切实保障湿地生态廊道的畅通,不断提高城市湿地的生态功能,改善城市生态、优化人居环境。

  四、科学谋划,周密部署,全面加强城市湿地资源保护工作

  认清上述四大关系以后,针对城市湿地资源保护所面临的机遇、挑战和形势,我们既要认识到城市湿地资源保护的复杂性、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更要提高城市湿地资源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科学理性,要有“本领”恐慌的求知欲。这次会议以现场考察为主,就是希望大家在听取专家专题报告之后,通过实地考察,进一步明确如何编制城市湿地保护发展规划,如何组织实施,如何加强管理,并进一步提高认识、理清思路,明确城市湿地保护的目标任务,科学做好城市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总体上来看,要注重以下六方面工作的强化。

  一要完善城市湿地资源保护的法规和标准体系。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湿地保护的专项法律法规,这给城市湿地资源的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带来了困难。因为人类的各种活动干扰以及各类城市建设项目的胁迫等,使得城市湿地保相比其它自然湿地资源保护更复杂、更艰难。所以,一方面要加强调查研究,加快城市湿地保护立法工作进程;另一方面在上位法还不具备的情况下,鼓励各地根据地方实际加快地方性法规制定,健全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城市建设、湿地保护及开发利用之间的关系,为国家层面的立法工作奠定基础。只有通过立法才能界定湿地的保护范围,明确保护目标和责任主体、保护管理重点与标准,明确保护与合理利用原则以及法律责任等,有序地开展城市湿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使城市湿地保护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对城市湿地保护的管理技术标准也要加强研究,加快组织编制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以及城市湿地生态系统复合功能评估、监测等方面的标准和规范,促进城市湿地资源保护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二要科学实施城市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和城市湿地资源保护的现状,坚持“全面保护、生态优先、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实施城市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以维护城市湿地系统生态平衡、保护城市湿地的复合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基本出发点,最大限度地发挥城市湿地在保护生态环境、改善人居环境、休闲旅游、雨洪调蓄、净化水质、科普教育等方面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要本着生态优先、顺应自然和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开展城市湿地保护与恢复,以尊重自然、尊重历史、尊重地域风貌特色、推广应用乡土物种为主要措施,尽少使用单一的工程措施,避免“一刀切”的模式,重点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水体岸线的复杂性与自然生态性,实现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的环境友好、生态和谐。

  三要切实加强城市湿地公园规范化建设管理。要本着“三分建设七分管养”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城市湿地公园的保护和管理,把湿地公园纳入绿地系统规划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要配备专业的管理人才、专业的管理机构,统一对城市湿地公园进行保护管理。各地要对照《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和法规,各城市湿地公园和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坚决禁止污染和破坏行为,不得在湿地公园内搞开发,严格禁止承包水面养鱼养蟹等经营行为,严禁在城市湿地公园内围湖造田、开荒取土以及把湿地资源变成建设用地等,要切实制止建设性的破坏。对于开放性的湿地公园,要设置核心保护区,限制和减少人工进入。相关的行业协会要担负起服务与协助监管的职责,要配合城市园林绿化行业主管部门对各城市湿地保护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和评估总结,对保护不力甚至污染、破坏的行为要及时通报,对已经取得的成功经验要及时推广。

  四要建立城市湿地资源的动态监管信息。开展城市湿地资源的调查建档工作,对城市湿地进行资源本底调查,通过GIS、遥感等手段调查掌握城市湿地的类型、面积、自然环境要素、生态多样性、水源补给状况,以及水体污染程度等,并进行评估分析,把可能威胁到湿地的主要因素进行分类、排队,进行动态管理,提高城市湿地资源保护的效率和效果。在重点及典型城市湿地生态系统所在区域建立湿地生态系统监测点,对城市湿地资源变化、重点保护对象、生态旅游开发影响以及保护规划实施情况等方面进行动态监测,逐步实现定点监测与全面调查相结合的湿地监测体系。一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发出预警,并及时反馈给地方政府,切实保护好湿地资源。如太湖监管,由于采用卫星遥感技术,一旦蓝藻爆发,就可通过卫星照片和网络传输,使中央以及各有关部门及时了解到蓝藻的爆发的位置、面积、浓度等情况,可以大大提高和有效监督当地政府实施应急防控的效能。

  五要系统开展城市湿地保护科技支撑和培训工作。城市的湿地有着与天然湿地大不相同的特点,如规模小、污染严重、生态脆弱,受人工活动的干扰大、与城市各项工程共生等。所以要针对城市湿地资源的特点,全面开展城市湿地保护利用的科学研究,对城市湿地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城市湿地保护和恢复的模式、城市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及恢复关键技术、城市湿地生态系统演替规律的模拟监测、城市湿地对区域气候的调节功能、城市湿地资源开发利用合理途径等方面进行深入探索,为城市湿地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提供技术支撑。要建立健全国家、省、市(区)三级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加强对城市湿地资源保护主管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各级城市湿地资源管理工作者和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促进城市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水平提升。

  六要广泛开展城市湿地资源保护宣传教育。城市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其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公众对城市湿地重要性的认识和参与的深度。我国湿地保护工作始于上个世纪中期,对城市湿地的独特性、公益性和社会性,更需要面向全社会分门别类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尤其是对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要重点宣传。要大力宣传城市湿地的重要功能和多重效益,宣传保护城市湿地的重大意义,宣传我国城市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避免在保护与发展的决策中造成偏差,要极力防止建设性破坏。要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整合宣传资源,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介,全方位开展湿地科普、资源保护等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社会关注湿地、爱护湿地、参与湿地保护、监督湿地保护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加强城市湿地资源保护,事关城市安全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是时代赋予我们这一代人的神圣使命。通过这次会议,大家既要坚定信心,也要看到问题,找到差距,明确工作目标,抓住工作重点,迎难而上,努力取得更大的成就。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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