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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城市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宿豫区、宿城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市洋河新城,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2年城市绿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

    2012年城市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绿化水平,2012年市区城市绿化工作以围绕巩固国家园林城市成果、创建“中国人居环境奖”为目标,结合水系沟通工程、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建设一批高水平、高质量的城市滨水绿化景观,进一步优化提升城市道路景观。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生态宿迁、绿色家园”的目标,以城市滨水景观建设为重点,不断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品位,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人居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滨水景观工程。城市水系沟通工程的实施,不仅改善了水质,也增加了市区绿化用地,更加彰显宿迁“绿、水”的城市特色。2012年主要做好古黄河、运河、民便河和洋大河等9项滨水景观建设。一是根据城市水系沟通工程总体部署,继续推进民便河虞姬湖、圣水湖,洋大河、南海路与青海湖路交叉口等主要节点景观绿化。二是继续推进古黄河-运河省级风景名胜区建设,完成古黄河雄壮河湾南岸、黄河四号桥至南海路景区绿化提升工程;进一步完善运河生态农园配套设施建设,加快运河文化城三角洲湿地公园建设;启动古黄河风光带楚地文风、雄壮河湾北岸等景区工程,启动运河风光带二号桥以北段和三闸至小杨庄码头段景观建设(见附件1)。

    (二)公园、广场园林景观新(续)建和提升改造工程。对洪泽湖路运河桥桥头公园、雪枫公园、项里景区等4处景观绿化进行景观建设(见附件2)。

    (三)道路景观绿化新(续)建和提升改造工程。按照国家园林城市道路绿化要求,建设林荫路、完善道路综合功能等,对张家港大道、迎春大道、黄海路中段等13条新(续)建道路进行景观建设;对环城西路、发展大道、江山大道等11条道路绿化进行提升改造(见附件3)。

    (四)居住区、单位庭院新(续)建绿化建设工程。对照省、市级园林式居住区或园林式单位标准要求,完成盛世家园、中港雅典城三期、星辰国际酒店和中国水城等24家新(续)建居住区、单位庭院绿化建设工程,争取8家达到省级园林式居住区或单位标准(见附件4)。

    (五)绿化补植完善工程。各地、各部门要对各自负责的绿化责任区,特别是新植苗木、移栽树木以及草坪缺失黄土露天地段,进行“查死补活、查残补优、查漏补缺”,并按照现有苗木同规格、同品种及时补植到位(见附件5)。

    (六)绿化养护管理提升工作。通过精品城市不定期检查考核,发现各地、各相关部门都不同程度存在重栽轻管或只栽不管等现象;城区部分公园、道路、广场绿化长期杂草丛生,乔木、灌木、绿篱整形修剪不及时,甚至有的居民小区、单位庭院、公园广场、道路绿地存在占用、损坏绿地,种植蔬菜、庄稼等损绿、毁绿行为。各区、各相关部门要强化绿化长效管理意识,做好树木的修剪、清盘等管养工作。同时,按照《关于开展市区非法开垦种植农作物行为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宿精品办发〔2011〕28号)要求,迅速进行整改,保证城市园林建筑、园林小品、公园、道路广场等已有园林绿化成果得到有效保护;增加主要道路草花摆放,主要路段时令草花每年更换不少于4次,保持色彩绚丽效果,杜绝残花败叶现象,进一步提升道路绿化管护的精细化水平(重点整改的项目见附件6)。

    (七)绿化执法管理工作。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陆续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园林绿化管理的规范制度,但擅自损绿、毁绿和侵占绿地现象仍时有发生,各地、各相关部门尚需进一步加大绿化执法管理力度,确保绿化成果得到有效保护(见附件7)。

    (八)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各区、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古树名木保护意识,做好古树名木的日常管理、复壮工作,实施动态长效管理,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宿绿化发〔2011〕4号)要求,迅速进行整改,保证每一株古树名木都得到有效的管理保护(亟需复壮、整改的古树名木见附件8)。

    三、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强化领导。各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城市绿化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做到统一指挥、条块结合、责任到人、管理有序,确保各项绿化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精心筹划,全力推进。各责任单位要抓紧制定实施计划,委托园林规划设计专业单位做好新建和改建道路、广场的绿化规划设计工作,保证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报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组织实施。要切实规范工程招投标工作,选择具有相应园林施工资质的园林企业施工,确保每项绿化工程都能如期开工、按时保质完工。要加强工程监理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化、规范化、工艺化”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苗木质量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达到设计效果。要强化绿化管护工作,保证成活率和保存率,确保达到预期景观效果。

    (三)严格督查,确保实效。各区、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每周定期将各项绿化任务进度报市区绿化督查组(联系人:颜利民,电话:84387908)。市区绿化督查组要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对各责任单位的绿化任务进行全程跟踪、全面检查、严格考核,考核结果在新闻媒体上及时公布,对进度迟缓的单位及时责令整改,并公开曝光,确保城市绿化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滨水景观工程

    2.公园、广场园林景观新(续)建和改造工程

    3.道路景观绿化新(续)建和改造工程

    4.居住区、单位庭院新(续)建和景观提升改造工程

    5.绿化补植完善工程

    6.绿化养护管理提升任务表

    7.擅自破绿、毁绿、侵占绿地尚未查处事件

    8.古树名木管养整改任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