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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下发《北京市垂直绿化建设和养护质量要求及投资测算》的通知
    各区、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建设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11〕29号)的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我局组织编制了《北京市垂直绿化建设和养护质量要求及投资测算》,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加以说明,以指导开展垂直绿化工程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提高本市垂直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本市垂直绿化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严格垂直绿化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1.开展垂直绿化不能影响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强度及其它功能需要。

    2.垂直绿化栽植形式应优先采用地栽形式,不具备地栽条件的可采用辅助设施,如增设栽植池或使用特殊容器等形式实现栽植。

    3.为实施垂直绿化工程而配套的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4.垂直绿化建设及养护除应符合本通知相关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二、推荐投资标准

    垂直绿化工程费用因栽植形式不同、植物种类差异及灌溉方式不同而产生一定变化,本次投资测算已给出取费区间,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工程费用测算。推荐按下述标准预算:

    地栽式垂直绿化工程费用为每延米130元,种植池栽式垂直绿化工程费用为每延米310元,成品种植容器栽式垂直绿化工程费用为每延米450元;

    采用水车浇灌方式的垂直绿化养护费用为每延米每年32.6元(养护水源为绿化用水),采用滴灌方式的垂直绿化养护费用为每延米每年15.6元(养护水源为绿化用水)。

    三、适用范围

    《北京市垂直绿化建设和养护质量要求及投资测算》之质量要求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垂直绿化建设工程。投资测算部分主要针对政府投资的公共机构建筑墙体、地铁通风设施、道路护栏、立交桥及高架桥桥体绿化,非政府投资的垂直绿化可参照此标准执行。其中:

    工程费用包括种植工程费用、灌溉工程费用。不包括工程建设其它费用及预备费,不包含攀爬辅助设施的费用。

    养护费用包括养护管理作业过程中的直接人工费、水费、农药费、肥料费、机械费、运输费、综合管理费等。不包括园林绿化应急抢险及防治危险性有害生物、普查等应急处置费用,不包含苗木因调整、维护而发生的土建材料费、新增苗木及补充基质等材料费。

    附件:北京市垂直绿化建设和养护质量要求及投资测算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