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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2012年公园风景名胜区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园林绿化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2年公园风景名胜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12年公园风景名胜区工作要点

    2012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有特殊意义的一年。认真做好今年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园林绿化发展规划以及今年全市园林绿化工作会议精神,2012年公园风景名胜区工作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规划为龙头,以强化管理、提升服务为核心,在资源有效保护前提下,抓住机遇,整合优势资源,与旅游产业、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努力打造具国际水准、首都特色的公园风景区服务体系。

    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规划编制与执行,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1、出台《北京市公园事业发展规划》。该规划的编制工作已历经数年,今年将重点结合平原地区造林、湿地公园体系规划、森林公园体系规划、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等与公园事业相关的新情况、新任务,进一步修改完善,报请市政府审批后将作为全市城乡公园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各区县应依此规划,结合本区县具体情况,编制区县公园事业发展规划,找准问题,摸清资源,明确方向,落实计划。

    2、继续推进《北京市风景名胜区体系规划》报审报批。《北京市风景名胜区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基本完成。经报审报批后,此规划将作为全市风景名胜区发展定位、发展方向以及各风景名胜区制定总体规划的指导性文件。

    3、启动八达岭—十三陵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总体规划已提交国务院等待最后批复。为加强八达岭—十三陵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资源保护和景区建设,迫切需要编制详细规划,以便统筹考虑和具体落实相关项目建设。市局已组织延庆县、昌平区及两个景区启动了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4、抓好有关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及报审工作。目前还有怀柔区慕田峪长城、房山区云居寺和十渡、门头沟区潭柘—戒台和东灵山—百花山、平谷区金海湖—大溶洞—大峡谷等六个市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或没有编制完成或未报审,大大影响了各风景名胜区核心资源的保护和建设项目的落地。今年各有关区县、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要将总体规划的编制和报审列为重点工作,力争年底前完成申报。

    二、加强建设与保护,拓展绿色空间提升服务效能

    1、加快推进大型公园绿地建设。完善10处郊野公园配套设施并对外开放;全面建成开放11个新城滨河森林公园;完成南海子郊野公园二期绿化建设586.7公顷;启动实施3-5个重点镇公共绿地建设试点;全面推进永定河“五园一带”、雁栖湖生态示范区、未来科技城北部公园和南中轴森林公园建设。

    2、加强历史园林古建修缮与复建。加快颐和园须弥灵境、北海万佛楼大佛殿、香山昭庙等少数民族建筑群的修复,做好香山永安寺和二十八景复建工作。启动颐和园德和园、天坛长廊及北神厨院落、北海静心斋和团城、景山寿皇殿、陶然亭慈悲庵等古建筑修缮工程。

    3、加强公园旅游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加强与市旅游委沟通与协作,完成15处郊野公园和2处森林公园(百望山森林公园、八达岭国家级森林公园)旅游配套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其中郊野公园项目已列入2012年市政府拟办实事中。

    4、加强风景区旅游功能示范区及配套设施建设。石花洞是我市唯一既有总体规划又有详细规划的风景名胜区,石花洞建设项目去年成功列入国家发改委项目库。今年市局将支持指导石花洞申请发改资金投入游客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支持指导八达岭-十三陵列入市旅游功能示范区;支持指导有总体规划的市级风景名胜区申请旅游产业资金。

    三、加大监管与指导,解决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1、落实《北京市公园维护管理费用指导标准》。各区县园林绿化局、各公园管理机构要依据此标准,对所辖公园所需维护管理费用进行全面测算,并与财政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争取财政将公园维护管理费用列为每年专项预算。暂时难以按标准足额保障的,要争取每年有所增长。市局准备将此标准的落实情况作为对区县公园管理工作考核的指标之一。

    2、构建公园管理服务工作考核评价体系。针对目前全市公园管理现状,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全面的考核评价体系,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对全市各区县公园管理工作包括机构设置、制度建设、执法监管、资金投入、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等进行量化评估,年底对综合评价较好的公园予以表彰,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市政府,报送各区县政府。

    3、开展新建公园竣工验收工作。近年来公园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新增公园越来越多,有些新建公园未履行竣工验收手续即对公众开放,依据《北京市公园条例》,属违规行为,今年将集中开展一次新建公园的竣工验收,各区县要将未验收的公园全部进行申报,履行验收手续。

    4、全面梳理公园风景区优惠政策。针对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军人等特殊群体进入公园风景区的优惠政策是依据不同的法规确定的,常有公园风景区因不了解而执行不到位被投诉的情况发生,因此有必要进行全面梳理后进一步予以明确,同时测算因执行优惠政策而损失的门票收入,适时申请财政予以专项补贴。

    5、实现对主要公园的执法。计划将10个国家重点公园和36个市级重点公园作为主要公园报请市政府同意。主要公园确定后,园林部门依据《北京市公园条例》,对主要公园行使行政执法权,加强对公园的管理。

    6、整合专家资源为公园风景区提供技术指导。建立公园风景区专家库,针对公园风景区在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应公园风景区要求选派专家予以具体的咨询和指导。

    四、加强基础工作,推进精细化管理

    1、加强公园风景区绿色景观环境的维护。各公园风景区要加强植物的养护管理,优化、美化绿色景观环境。继续做好春植、古树复壮、病虫害防治、水体保护。高标准完成党的十八大和国庆期间公园风景区绿化环境综合整治和景观环境布置工作。

    2、不断完善公园风景区配套服务设施。各公园风景区要进一步加强游客服务中心、厕所、标识系统、停车场等建设。进一步拓展服务内容,推进视频资讯系统、手机导览系统、电子门票系统、广播系统、安全监控系统、银行自助终端等服务系统建设。加大服务设施的维护力度,提高服务水平。

    3、构建公园风景区服务质量监督评价体系。继续推进市—区(县)—公园风景区三级管理模式,坚持内部评价、社会调查、游客征询、特约监督等方式对服务质量进行测评。建立健全游客投诉接待、快速处理机制,最大限度减小投诉产生的影响。

    4、加强北京公园风景区信息系统建设。建立数据采集标准,定期更新数据,并据此对公园风景区管理工作平台、公园风景区游览查询服务、公园风景区地图网站等进行升级。通过对数据的整理、统计和分析,反映行业发展现状,作为行业调研、行业决策的重要数据支持。按照市经信委的要求,今年将开展“智慧公园”建设试点。

    5、组织精品公园复查。5-6月,采取抽签方式对精品公园进行复查。各精品公园管理机构可先对照《精品公园评定标准》进行自查;各区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可对辖区内精品公园进行预复查。

    6、评定第十批精品公园。今年各区县,尤其是精品公园较少的区县,应切实加强公园建设和管理,积极申报精品公园。市局将在9-10月间组织专家对申报公园进行实地检查并提出审定意见。

    7、开展文明风景区创建活动。国家级、市级风景名胜区要按照住建部发布的《文明风景名胜区标准》,继续开展文明风景名胜区的创建活动。7月底前相关区县园林绿化局应将辖区内的文明风景名胜区创建自查报告报市局,8-9月市局将组织检查并按照文明风景名胜区标准评定文明景区。

    五、加强法规政策研究,保障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1、继续研究制定《风景名胜区条例实施办法》。在完成全市风景名胜区立法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北京实际,深化风景名胜区立法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的研究,争取早日出台《风景名胜区条例实施办法》。

    2、开展历史名园分级保护研究。在分析国内外现有历史名园分级保护措施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北京历史名园分级方法,制定保护规划,最大限度地保护历史名园的原真性、完整性,传承历史名园的物质遗存和人文信息。

    3、继续开展公园分级分类管理研究。根据近年新出现的郊野公园、滨河森林公园等新型公园管理工作的需要,制定《郊野公园管理办法》、《滨河森林公园管理办法》,以指导这些新型的公园管理工作。

    4、编制公园风景区标准体系规划。公园风景区工作涉及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等多项内容,但相关的规范标准尚不完善,更没有形成体系。今年市局将在梳理现有标准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公园风景区标准体系规划,为下一步各项标准制定工作打好基础,以便不断地将公园风景区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

    5、开展风景名胜区生态敏感区植被恢复研究。以石花洞为例,调查风景名胜区生态敏感区植被现状,有针对性地制定植被恢复规划,提出植被恢复的相关技术方法与政策建议,保证风景名胜区生态系统稳定、保持生物多样性。

    6、开展民间资本进入公园风景区公益事业的政策研究。调查了解公益事业领域民间投资情况以及相关部门、外省市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专题研究。 

    六、整合优势资源,与文化产业、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1、大力发展园林文化产业。以资源为载体、活动为支撑、文化为核心、创意为灵魂,深入挖掘皇家园林文化、历史名园文化和游园休闲文化的丰富内涵,研究北京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相关政策。对接一批项目,推动园林文化产业与旅游、体育、传媒等相关产业发展紧密融合,着力激发园林文化创造动力,释放园林文化创意活力,增强园林文化创新能力。

    2、推进园林旅游基地建设。以贯彻落实市旅游委、农委、水务局、园林绿化局、农业局五部门《关于加快推进京郊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为重点,全面构建部门间沟通协作机制,牢固树立大园林、大旅游的发展理念,抓住难得发展机遇,主动加强协调,整合园林绿化旅游资源,争取政策支持,形成发展合力,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共同推进首都旅游的发展和繁荣。 

    七、加大宣传力度,为公众提供公共信息服务

    1、不断整合市、区两级公园风景区宣传资源。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报纸以及网站等各种新闻媒体,结合成绩展示、节庆活动、信息发布等建立公园风景区系列报道和不定期重点报道相结合的全方位宣传报道。

    2、继续加强与首都之窗的合作。深化首都之窗北京网、首都园林绿化政务网上关于公园风景区的网页建设,不断丰富公园风景区游览查询服务。

    3、加强风景区宣传。今年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设立三十周年,同时也是《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通过四十周年,我局将组织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参加住建部组织的系列宣传活动。 

    八、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能力素质

    1、职工培训:我局将在5月、7月委托北京市园林教育培训中心分别举办两期公园风景区绿化技术人员实用技能培训班,第一期为:公园风景区绿化施工与养护培训班;第二期为:公园风景区节日花卉布置培训班。各公园风景区管理机构也应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轮训,重点是专业技术、职业道德和服务技能培训。

    2、干部培训:各区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对辖区内公园风景区管理干部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本辖区内公园风景区管理者素质和能力。各区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在10月31日前将辖区内干部职工培训总结报我局。

    3、领导干部培训:我局将在年内选择与公园风景区管理相关的各领域国内外专家,对各区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主管领导和重点公园风景区领导干部进行培训。

    4、交流考察:我局今年将适时组织公园风景区管理人员赴外省市专业考察,选派优秀管理干部赴美国进行短期培训,以开阔视野,增长见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