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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提高稽查执法队伍业务素质,按经批准的培训计划,我办定于2013年4月24日至25日在广西南宁市举办 “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专题培训班”,由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培训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安排

  针对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覆盖领域广,且各领域工作专业性强的特点,将分别按照城乡规划稽查执法,房地产市场稽查执法,建筑市场及工程质量安全稽查执法三个专题分班培训。课程安排如下:

  (一)公共课

  1.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综述(部稽查办);

  2.建设行政执法及案例分析(部法规司)。

  (二)专题讲解

  城乡规划稽查执法专题:

  1.《城乡规划违法违纪处分办法》和《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讲解(部城乡规划司);

  2.城乡规划领域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及案例分析(部稽查办);

  3.城乡规划督察制度介绍(部稽查办);

  4.遥感技术在城乡规划稽查执法工作中的应用(部稽查办)。

  房地产市场稽查执法专题: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讲解及案例分析(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2.保障性安居工程稽查执法工作介绍(部稽查办)。

  建筑市场及工程质量安全稽查执法专题:

  1.建筑市场执法及案例分析(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执法及案例分析(质量安全专家);

  3.建设工程稽查执法要点及案例分析(部稽查办)。

  除了上述培训内容,还将邀请地方同志结合有关专题介绍稽查执法工作经验。

  二、培训方式及授课人员

  培训以专题讲解、案例分析与业务研讨相结合,部稽查办公室、法规司、城乡规划司、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建筑市场监管司等单位的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专家授课。

  三、参加人员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从事稽查执法工作的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

  请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机构协助组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培训报名工作。

  四、培训安排

时间

地点

专题

联系方式

部稽查办

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培训中心

报到时间:
4月23日
培训时间:
4月24-25日

南宁
(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城乡规划稽查执法

陈鹍
010-58933250

 

张曦
010-88082156
15201169868
010-88084268(传)

房地产市场稽查执法

史奇琦
010-88082110
15810611599
010-88084268(传)

建筑市场及工程质量安全稽查执法

王卫东
010-88082105
13801333080
010-88084268(传)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自愿参加,报名截止日期为4月18日。

  (二)培训费每人900元(含资料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培训考核合格,颁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继续教育证书,证书可作为相关领域工作人员继续教育登记与考评的依据。请每位学员自带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专题培训班报名表


                        住房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公室
                        2013年3月21日
 

     
    附件下载: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