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园学字[2013]第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风景园林学(协)会,
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各单位会员:
为配合2013中国“风景园林月”系列科普活动的开展,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决定同期举办人文园林杯“我心中的风景园林”中国风景园林主题摄影作品比赛,面向全国风景园林工作者和社会公众征集优秀的风景园林摄影作品,并进行优秀作品评选,作为本年度“风景园林月”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优秀风景园林摄影作品,以直观的方式,多方位多视角展示中国风景园林自然美、意境美和人文内涵,展现中国风景园林特有的技艺和手法;展示中国风景园林在改善城乡环境,丰富大众生活上的作用;展示风景园林行业的发展成就,宣传风景园林的独特价值及其对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重要贡献;激发风景园林从业者对本职工作的热爱、增强责任意识和作好本职工作的热情;吸引社会各界对风景园林行业的关注,提升风景园林行业的社会认知度。
二、活动主题
风景园林让中国更美丽。
三、参赛对象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会员、风景园林从业者以及社会公众均可参加。同等情况下,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会员可优先获奖。
四、参赛规则
1、每位参赛人员最多提交两份作品参赛。
2、参赛作品应符合本次活动主题,内容健康向上。作品内容必须以中国境内的风景园林为对象。参赛作品原则上为2010年以后拍摄的作品。
3、参赛作品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
4、参赛作品应为本人原创,严禁抄袭和剽窃。一旦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和已获奖项。任何有关著作权、肖像权等方面的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5、主办方对投稿和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包括展览、展示、印刷、刊载等),不再另付稿酬。
6、比赛不收参赛费,作品不退回。比赛结束后,若出版获奖作品图册,不收取任何入编费用。画册免费赠送入编作品提供者。
五、作品评选
评选分专家评选和网络投票两部分。评选专家由摄影专家和业界专家共同组成。网络投票单独设奖,投票结果仅作参与,不作为最终评判依据。评选细则另行制定公布。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综合一、二、三等奖和自然风景、地方特色、网络人气等专项奖和优秀奖。具体数额和奖励方式如下:
综合一等奖 2名 获奖证书和5000元奖金
综合二等奖 5名 获奖证书和2000元奖金
综合三等奖 10名 获奖证书和1000元奖金
自然风景专项奖 5名 获奖证书和1000元奖金
地方特色专项奖 5名 获奖证书和1000元奖金
网络人气奖 3名 获奖证书和1000元奖金
优秀奖 30名 获奖证书和纪念品。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会员,还可获得赠送《人文园林》杂志的额外奖励。
七、颁奖和表彰
1、获奖者姓名、单位及获奖作品将在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网站(www.chsla.org.cn)和《人文园林》杂志公布和刊登。
2、获奖者除可获得相应的证书和奖金外。获奖作品有机会参与出版画册或参加优秀摄影展等活动。
3、主办方拟举办专门颁奖活动,获奖者可优先参加。
八、作品报送要求
1、参赛作品只接受数码照片(黑白、彩色不限),像素不低于500万,文件格式为JPG。提交作品时,应同时提交作品的文字说明,包含但不限于标题、拍摄时间、地点,字数在100字以内。
2、通过电子邮件或网上在线传送提交。为确保邮箱和网站安全运行,作者首次提交的参赛作品,单个作品文件大小应小于2M。如作品获奖,再提供获奖作品的原始文件。
3、提交作品时务必准确填写作品登记表(附件),提供作者的真实姓名、所在地区、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等。因作者信息缺失而影响评选的,由作者本人负责。
4、作品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
5、接收作品的邮箱地址为:chslaphoto@126.com。在线提交办法另行公布。
九、活动时间计划
大赛启动:2013.3月末
作品提交:2013.4.1-6.30
作品初选:2013.7.1-15
网络投票:2013.7.15-7.31
专家评选:2013.7下旬
颁奖:2013.8月
成果制作和展示:2013.8-12
十、其他
1、本次摄影比赛活动的筹备、评选等相关费用和奖金由浙江人文园林有限公司提供赞助。
2、《中国园林》、《人文园林》杂志、风景园林新青年网等为本次活动提供媒体协作。
3、关于本次活动的进展请关注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网站(www.chsla.org.cn)和即将开通的微博平台。
联系电话:010-88082568-8065,8053
电子邮箱:chslaphoto@126.com
联系人:张映晓、相娜
附件:人文园林杯“我心中的风景园林”中国风景园林主题摄影比赛作品登记表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二○一三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