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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3中国“风景园林月”系列科普活动的通知

景园学字[2013]第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风景园林学(协)会,
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各单位会员:

  2007年,应国际风景园林师联合会(IFLA)的号召,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发起举办了首届“风景园林月”活动,北京、上海、天津、郑州、武汉、福州等10多个城市积极参与,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较好地宣传了风景园林社会作用,普及了风景园林科学知识,在业内外取得极大的反响。近年来,许多城市持续开展相关活动,对提升风景园林行业的社会影响,改善当地人居环境,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在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背景下,风景园林承担着非常重要的历史使命。为此,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拟于4月继续举办2013中国“风景园林月”系列科普活动。现将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2013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期待,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关系人民福祉,关乎子孙后代和民族未来。”风景园林是一项立足宜居、功在社会、着眼未来、惠及子孙的社会公共事业,直接影响每一位公众的切身利益;风景园林是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底蕴、强劲支撑和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应对气候变化、增强碳汇能力的重要举措。风景园林在保护国家自然、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和改善自然生态,向城市输入自然因素,建立安全舒适的生存环境,树立国家和地区形象以及促进旅游发展和社会进步等方面均有着重要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此,每一个风景园林人都应充分认识所肩负的社会责任,正确把握风景园林行业的核心价值,积极普及宣传风景园林专业知识,在不断提升风景园林行业社会认知度的同时,为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二、活动主题

  风景园林让中国更美丽。

三、活动时间

  2013年4月为主。

四、活动组织构架
  发起单位: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协办单位:北京园林学会、上海市风景园林学会、北京林业大学园林学院、风景园林新青年网等。
  媒体支持:中国建设报、《城乡建设》、《中国园林》、《风景园林》、《人文园林》等。

五、科普宣传重点

  1、风景园林的核心价值,及其对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作用。
  2、风景园林在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城市安全中的作用。
  3、风景园林相关科学知识。

六、主要活动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将结合活动主题开展系列活动,主要包括:风景园林月活动策划方案征集、主题报告会、风景园林走进公众生活、大学生职场沙龙、风景园林主题摄影作品征集展示、送设计到基层等(详见附件)。
  请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各地风景园林学(协)会和相关会员单位积极参与本届“风景园林月”活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举办相应的科普和宣传活动。
   欢迎将活动计划和总结资料发送至我会。
   电子邮箱:chsla@vip.sina.com
   联系电话:010-88082568-8051
   联系人:付彦荣、相娜

  附件:2013中国“风景园林月”系列科普活动方案(点击下载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