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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支持大别山片区村镇建设的意见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建交委、农委)、企事业单位、社会公益组织及慈善团体:

  为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工作部署,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大别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支持大别山片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通知》的要求,现就组织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大别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下简称“大别山片区”)村镇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社会力量支持大别山片区村镇建设的重要意义

  中央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强调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扶贫工作需要社会力量参与,《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出鼓励社会组织通过多种方式参与扶贫开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联系的大别山片区既是革命老区,也是粮食主产区,同时也是重要生态保护和乡村旅游区。大别山片区的发展问题主要是农村发展问题,支持大别山片区村镇建设,对推进片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美丽乡村具有重要意义。

  二、支持范围和项目

  支持的范围为大别山片区的36个县(市)(名单见附件)。

  支持的项目可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的以下工作实施:

  (一)绿色低碳小城镇示范

  (二)重点镇建设

  (三)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示范

  (四)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

  (五)美丽宜居小镇和美丽宜居村庄示范

  (六)村镇产业发展及其他项目

  具体项目可包括村镇规划编制、村镇道路建设、危桥改造、村镇供水、垃圾和污水处理、农房建设、可再生能源利用、传统民居保护修缮、公共设施、旅游设施和服务、产业发展等。

  鼓励支持单位引入符合村镇实际、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新理念、新技术、新材料。

  三、社会力量和支持方式

  社会力量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金融机构、科研院所、社会公益组织、慈善组织、国际组织等。

  支持方式以资金和实物支持为主,也包括技术支持和培训教育等方式。资金和实物直接给付被支持的县(市)、乡镇和村。支持单位与被支持县(市)建设局、乡镇人民政府或村委会等签订支持协议。支持单位应先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支持意向,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协调与大别山片区取得联系。支持单位可结合自身优势,自主选择支持的对象、主题、项目、方式、时间等。

  支持单位要遵循中央的各项农村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和维护农民权益,做好与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乡村基层组织的协商与对接,不搞形式主义,量力而行,不搞摊派,不搞攀比,切实让农民受益。

  四、协调和服务

  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社会力量支持大别山片区村镇建设的组织工作,接收支持单位意向和片区3省备选项目申报,协调支持单位和大别山片区,提供相关支持,开展监督和宣传。

  安徽、河南和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本省的社会力量支持工作,结合本省村镇建设工作,推荐备选地区和项目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协调,提供技术支持,根据情况整合资金,给予支持。要加强监督管理及宣传。

  大别山片区36个县(市)建设局要加强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及时提供需要帮扶的备选乡镇和村以及备选项目。要准备好相关情况介绍,做好目录编制。要对支持项目给予人力和技术帮助,提供各项服务。

  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要积极配合,落实好项目,管理好项目。要开展对村民的宣传教育,鼓励村民积极参与配合,不提不符合实际的目标和要求。

  五、宣传和表扬

  根据支持单位意愿,社会力量支持大别山的项目信息都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开。我部也将及时总结相关经验,加强宣传。对表现突出的组织或个人,将通过不同形式给予表扬。

  联系人: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牛大刚

  电话:010-58933318,传真:010-58933123

  附件:大别山片区36县(市)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7月2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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