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园学字[2013]第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风景园林学(协)会,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经济与管理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
中国的风景园林事业随着生态环境被日益重视而加速发展,其工作重心也由重建设向重管理转移。为了推动全国风景园林行业管理水平的提高;为了建立风景园林行业自有的、更具针对性的管理先进评选机制;也为了营造风景园林行业争创先进、学有榜样、健康向上的氛围。特设置评选“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奖——优秀管理奖”。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奖——优秀管理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范畴内,风景园林行业业内的单位奖项。由中国风景园林学会设置,并由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按照设定的评选条件负责评选、颁奖。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授权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经济与管理研究专业委员会具体实施组织评选的初审工作。
本次评选申请报名截至日定为2013年7月10日,7月20日至8月20日进行现场检查、初审,9月终审,10月在学会全国年会上颁奖。
具体的评选办法及申报条件见附件。
望各有关单位积极行动起来,认真组织、切实落实评选工作,使本奖项评选活动得以成功展开,达到推动行业管理水平提高的最终目标。
请申报评选的单位将填报资料于截至日前寄往:
上海市制造局路130号1803室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经济与管理研究专业委员会。
联系人:周如雯、吴英俊
电话:021—63124117
邮政编码:200023
附件1: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奖——优秀管理奖评选办法
附件2: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奖——优秀管理奖评选实施细则
附件3: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奖----优秀管理奖申报表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二○一三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