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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通知

第七章 特色产业

  在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上,加强企业恢复和产业重建,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积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构建以文化旅游业为主导,以特色农林业、加工业和服务业为支撑的产业体系,努力使灾区有就业、有收入、有后劲。

第一节 文化旅游业

  恢复重建旅游设施。恢复旅游景区受损的道路、安全防护、标识标牌等设施,改善旅游交通通达条件,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旅游信息服务平台和旅游安全应急救援系统,提升旅游接待服务能力。
  打造精品旅游区。充分利用生态、文化、民族等组合优势,构建大熊猫生态旅游区、茶马古道历史文化旅游带、川西民俗文化旅游带、高山峡谷自然风光旅游带“一区三带”文化旅游整体布局,重点提升发展龙门—围塔、喇叭河、蒙顶山、碧峰峡、龙苍沟、天台山、火井古镇—南宝山等一批精品旅游景区,建设上里古镇、大川镇等一批文化特色城镇。
  开发旅游产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发多样化文化旅游产品,重点发展生态观光旅游、历史文化旅游、乡村休闲度假旅游等高品质旅游产品,积极发展生态农家乐等乡村旅游。有条件的地方发展休闲养生产业。积极开发根雕艺术品、蒙顶山茶、藏茶、石雕、砂器、瓷胎竹编等旅游商品和纪念品。
  提升发展层次。以生态为特色、文化为内涵、旅游为载体,建立国家生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试验区,促进生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文化旅游,推进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形成独具特色的文化旅游体系,充分发挥旅游业解决就业、安民富民的作用。

专栏13 生态文化旅游

  旅游设施 恢复重建龙门—围塔、喇叭河—二郎山、周公山—碧峰峡、蒙顶山—百丈湖、熊猫古城—蜂桶寨—邓池沟、牛背山—龙苍沟、大川、上里、天台山等景区旅游道路及步游道260公里、游客中心21座、游客接待点10个、自驾车营地8座、停车场58个、观景平台272个、旅游厕所290处等配套设施。
  文化产业 恢复重建芦山乌木根雕艺术城、黑砂(荥经砂器)文化博览苑、宝兴县石雕文化产业等10个文化产业项目。

 图5 “一区三带”旅游布局示意图

 

第二节 特色农林业

  农林业生产设施。恢复重建受损农田、农业大棚、圈舍、养殖池塘、机电提灌站等农林业生产设施,提高农林业生产保障能力。
  特色生产基地。推广高附加值的种养殖品种,大力发展生态(有机)农业,建设粮油、茶叶、特色果蔬、中药材、林竹、林下经济和特种养殖基地。依托农业科技人才优势,进一步发挥雅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作用,提升农业科技研发、推广应用水平。
  服务支撑体系。恢复重建农林业综合服务设施,提高农林业信息化水平。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社,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培育农业品牌,持续提高农民收入。

专栏14 特色农林业

  生产设施 修复受损农田42940亩,农业大棚232万平方米,生产温室6.7万平方米,畜禽圈舍150.6万平方米,养殖池塘1803亩,机电提灌站267座,机耕道1600公里;恢复节水灌溉15800亩。
  生产基地 恢复重建粮油基地2万亩、茶叶基地30万亩、果蔬基地7万亩、中药材基地13.4万亩、林竹基地21.4万亩;恢复重建肉猪、肉牛、肉羊、禽类、渔业生产基地32个。
  良种繁育体系 恢复重建农作物良种繁育项目15个、畜禽良种繁育项目29个、水产良种繁育项目2个。
  综合服务设施 恢复重建市级和县级农产品安全检测检验中心各1个,市级农业信息综合服务中心1个,县级和乡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各6个;水产推广服务站4个;农业科研所1个;重建动物防疫体系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

第三节 加工业

  企业恢复重建。根据区域产业定位、资源环境承载力,因地制宜引导受灾企业恢复重建、转型发展;鼓励加工企业进入产业集聚区异地重建,支持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以及民营大中型企业开展灾区产业援建、兼并重组。
  产业优化升级。改造提升纺织、化工、建材、有色金属冶炼等产业,积极发展机械制造、节能环保、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通用航空设备、农产品加工等产业。严格行业准入条件和节能、环保、安全要求,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产业集聚发展。支持雅安工业园区发展,选择适宜区域设立芦山、天全、宝兴三县“飞地产业园区”,作为产业转移和发展的载体。在邛崃市、荥经县建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重点发展新型建材、特种合金和农林产品深加工等产业。在芦山县设立产业集中区,支持农产品加工、纺织、根雕工艺美术等特色产业集聚发展。

专栏15 加工业

  企业恢复重建 原址重建纺织、食品、电子信息、建材、有色等企业22个,异地迁建企业35个。
  淘汰落后产能 关闭淘汰落后产能企业19个,关闭淘汰铁合金行业落后产能6.0万吨、造纸行业落后产能2.0万吨、纺织行业落后产能6.9万锭,建材行业淘汰落后制砖能力8200万块。

第四节 服务业

  商贸物流。恢复重建城乡商业服务网点、民族贸易网点、建材批发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业生产资料流通服务设施,完善商贸批发零售体系。恢复重建重要物流设施,建设区域性物流中心,提升公路运输汽车维修服务。
  金融服务。恢复重建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分支机构,合理布局基层营业网点,完善金融服务网络。
  粮油流通。完善粮油储备、应急供应、军供网点、质量检验监测体系,提升服务周边民族地区的粮食保障能力。

专栏16 服务业

  批发市场 恢复重建生产资料、农产品等批发市场16个。
  零售业 恢复重建百货店、超市、乡镇商贸中心、农贸市场81个。
  配送中心 恢复重建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9个,农产品配送中心5个、农资配送中心5个。
  粮油和其他物资储备设施 恢复重建粮食储备库6个,边销茶、猪肉蔬菜等重要商品储备库6个。
  金融机构 恢复重建金融网点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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