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
首页 | 国家法律法规 | 地方法律法规 | 地方行业文件 | 国家标准规范 | 行业标准规范 | 地方标准规范
 ·园林绿化  ·规划设计  ·工程建设  ·农林环保  ·内外贸易  ·动植物  ·园艺花卉  ·其他相关
 
 
   
当前位置:首页->地方标准规范|规划设计->正文
江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第二节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

  建立全省统一的就业服务综合中心,完善省、市、县、乡四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供免费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政策咨询等服务,引导职业中介机构为农村劳动力提供规范诚信服务。整合职业教育、技工院校等培训资源,开展校企合作,为农民工提供基本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强化企业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责任,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鼓励高等院校、各类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用工企业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农民工职业培训教材和师资队伍建设,推进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民工职业技能认定体系,扩大职业技能认定范围,鼓励农民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并适当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措施,提高贷款额度,降低反担保门槛,支持农民工创业发展。健全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机制,加强基层农民工权益保障队伍建设,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第三节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维护农民工参保权益,将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鼓励农民工积极参保、连续参保。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允许灵活就业农民工参加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救助体系之间的衔接,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强化企业缴费责任,扩大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比例。推进社会保险跨区域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办理和省内就医即时结算,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探索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合作,开办各类补充性养老、医疗、健康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在居住地申请低保制度。

  第四节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条件

  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根据常住人口配置城镇公共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将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妇幼保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职业病防治、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农民工集聚地的疾病监测、疫情处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第五节拓宽农民工住房保障渠道

  将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等多种方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可以建设单元型或宿舍型公共租赁住房。支持农民工数量较多的企业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探索由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租房,鼓励城市新区中的村集体利用留用的农民生产生活用地建设公租房,增加保障房供给,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逐步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支持农民工家庭购买普通商品住房。

第八章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

  明确各级政府职能,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合理分担公共成本,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成本共担、协同推进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

  第一节建立政府、企业、个人成本分担机制

  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性质,确定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承担主体和支出责任。各级政府主要承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在义务教育、基本养老、就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以及市政设施等方面的公共成本。企业要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制度,加大职工技能培训投入,依法为农民工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农民工要积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和技能培训,按时缴纳保费并连年参保,提升职业技能。

  第二节合理确定各级政府职责

  省政府根据中央的制度安排和配套政策,负责制定全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总体规划和配套政策。

  市县政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城市和建制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具体方案和实施细则。各级政府根据基本公共服务的事权划分,承担相应的财政支出责任,增强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较多地区政府的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第三节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社会参与程度

  推进农民工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社会,建设包容性城市。提高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农民工的比例,积极引导农民工参加党组织、工会和社团组织,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参政议政和参加社会管理。积极营造农业转移人口参加社区活动、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的良好氛围,培养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意识。城市政府和用工企业要举办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丰富农业转移人口精神文化生活,增添人文情怀。

  第四篇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

  《江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城镇化地区,是我省城镇人口和经济聚集的主要载体,也是未来我省城镇化发展和布局的重点地区。按照区域主体功能定位,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为依托,以沿沪昆线和京九线为主轴,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规模结构,构筑“一群两带三区四组团”为主骨架的省域城镇体系,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第九章优化城镇化布局

  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工协作、以大带小的要求,加快构建与长江中游城市群互联互通的鄱阳湖生态城市群和沿沪昆线、京九线城镇发展带,发展集聚效率高、辐射作用大、城镇体系优、功能互补强的城镇空间结构。

第一节完善省域城镇体系

  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为依托,以沿沪昆线和京九线为主轴,聚集优势产业,提高规模效应,着力培育和发展以南昌市为核心的南昌都市区,加快发展九江都市区、赣州都市区,构筑“一群两带三区四组团”为主骨架的省域城镇体系。

  (一)“一群”:鄱阳湖生态城市群。以鄱阳湖和赣、抚、信、饶、修五条水系廊道组成的自然生态网络为本底,以网络化、开放式交通体系为骨架,以昌九一体化为重点,以景德镇、鹰潭、新余和抚州等区域性中心城市为支撑,以滨湖田园风光城镇为补充,强化中心城市集聚和辐射功能,统筹协调区内的资源配置、城市功能和规模、产业结构和布局,统筹规划城市群内各城市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基础设施网络化、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强化城市间联系与协作,努力将鄱阳湖生态城市群建设成为中国大湖流域生态人居环境建设的示范区、全国低碳经济创新发展的示范区和全省开放崛起的引领示范区。

  (二)“两带”:分别为沿沪昆线、京九线的两条城镇发展带。

分页:[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