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已于2017年11月30日经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2日起施行。 附件: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doc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1月30日